关于断肢再植的解说(1/2)
断肢再植:
肢体因外伤或手术造成完全或不完全断离,必须吻合动脉才能存活的,称为断肢。用手术方法将断肢重新接回原位称断肢再植或肢体再植。断肢经更换位置再植者,称为肢体移位再植。用手术方法将肢体断离,然后移植于另一部位者,称肢体移植。后者一般不包括在断肢再植的范围内。
病因及常见疾病:
由于损伤的原因不同,断肢的损伤情况也有所不同,常见断肢的类型有:
(1)切割性断离:主要由冲chuang、铣chuang、切纸机、利刀、玻璃等锐器造成。这类损伤多见于上肢。断离肢体的骨胳、神经、血管、肌rou、皮肤等各部分组织均在同一平面切断,邻近断面的组织损伤较轻,再植的成功率较高。但有时可为多发性损伤,如被飞轮、风扇、钢索、收割机等所伤,截面附近组织损伤较严重,或将肢体切成若干段,以致难以再植。
(2)辗轧性断离:多由火车轮、汽车轮或机器齿轮等钝器所伤。辗轧伤大多致成完全性截肢,但可能仍有一圈皮肤似乎仍相连,实际上已被轧得很薄,在清创时,这一部分失去活力的组织必须予以切除。火车轮子的辗轧宽度约为6,小火车轮子宽度约为3。汽车轮子辗轧的损伤,常为大部断离,容易致成大块皮肤撕脱,创面往往有严重污染。虽有部分软组织相连,也应视为完全性肢体断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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