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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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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世魔王,有一个出处是在曹雪芹的《红楼梦》中王夫人形容贾宝玉的:“我有一个孽根祸胎,是家里的混世魔王”,口气里哪里听的出有责备的意思?历数各朝各代有资格被冠上这个名词的人:比如唐朝开国名将、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的程咬金,早年不堪官府压榨,杀死盐巡,拔刀相助,不畏权贵杀死强抢民女的当朝宰相之子宇文成惠,后与魏征、徐茂公、单雄信等英雄好汉义结金兰,入瓦岗寨、投王世充,后降唐;《水浒传》中梁山一百单八将排名第六十一位的樊瑞,早先曾做全真先生,学的一身道术,能呼风唤雨、善使流星锤,神出鬼没,绰号混世魔王。

这样看来,混世魔王这个称号并非是个贬义词,倒有些行侠仗义的意思,当然,之所以有“混世”和“魔王”一说,其中也有其行事随性张扬的成分。

但有一点可以确认,但凡被冠上这个称号的人,一定是有资本“随性”和“张扬”的,这位半路杀出来挑战苏青戈的风北桑,显然具备了以上诸多条件,唯一和“混世魔王”这个称号不大相符的大约就是他的相貌了——这人长的浓眉大眼,天庭饱满,鼻隆高挺,皮肤白皙,脸型轮廓鲜明,人中凹深。

面相学讲究:人中如沟渠,性宽深通达,长寿子息众多。

再配上他那气宇轩昂的气质,端的是一副好相貌!

如果忽略他头顶上的两只角,这人是苏青戈进入这个界以来见过的最符合人类审美的相貌,然而,他却是第一个挑战他的人,而他接下来的话也噎人的很......

“报个名号上来,小爷不杀无名之辈。”

苏青戈不想在此多耽搁时间,这样的事情以后怕是不会少,这小子不过开了个先河而已,所以也不愿跟他过于计较,于是道:“忘川是也,你权且将我视为来自咕咕岭的人族便可,既然是挑战,那就划一个道道出来吧。”

“你说便是。”风北桑这人倒也是个痛快性子。

苏青戈点点头:“素闻风家博学深厚,公子修为高深,于武学一道甚得家传,而我的武学是继承了一位人族的前辈大师,我俩往日素无仇怨,今日不过是赶巧遇上,没必要比的你死我活,那样的局面正好趁了某些人的心,我想公子亦有同感。”

苏青戈不卑不亢,娓娓道来,将风北桑过于激动的状态平息不少,他听了这番话没言语,只眼神笃定盯着苏青戈......呃,坐的瑀龙身上——这人今天是为了这只天召而来。

“不瞒公子,我与这只天召并没有结契,他愿意跟着我是因为有其他的缘由,你若是能说动他,我很乐意将他让给你。”

这话苏青戈必须在今日当着众人讲明,围观者也可将这些话传播出去——因为像天召这样的半神兽级别的异兽,不是一般的禁术可以困住,只有和主人结为生死契约才能让它死心塌地的效力,除非结契的主人死了,才能解开异兽的契约。若是不把这样的话传出去,恐怕以后苏青戈所要面对的打打杀杀都会是不死不休的战局。

果然,风北桑听到苏青戈这样说,眉头挑动了一下,人群里也窃窃私语起来,然而,风北桑并非是个莽撞行事之人,他即便不知道这只天召愿意跟着这个人族的原因,也明白此时并非他三言两语许以好处就能说动这只天早倒戈就与。

“我信你的话,不过我们还是要打一场,这些天我甚为憋屈,在这六合城没打痛快,既然今日你撞在这个档口上,不打是不行的,等赢了你,这只天召自然归我所有,至于它愿不愿意跟着我......那就是小爷我的事了。”

人群里有人调侃这位混世魔王:“自他来了六合城,每日都要打几场,被他挑战的没有上千也有几百人,人家或是顾及风家的势力,不敢对他下死手,这小子也着实了得,这些天鲜有对手,就这还说没打痛快,那大痛快是个什么场景,倒是值得期待一二。”

苏青戈暗暗叹了口气:“好吧,即是如此,我们就定一个规矩,我事物繁忙,想来公子亦非闲人,我们就定在一柱香燃尽为止,双脚落与地面为输者,你看可否?”

“可!”

苏青戈看他对此规矩没提出异议,心里松了口气,他并不知道自己如今的修为是否能在这小子手底下全身而退,所以想了一条对自己极为有利的规矩——他有御风术,想让他双脚落地应是一件很难办到的事情,除非把他周围的空气抽成真空,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术法?

当风北桑同意这条规矩时,这场战局他其实已经赢了一半,另外一半只能看临场发挥。

他从怀里摸出一个铜制香炉,上面已经插了一注香,手一抬,香炉稳稳地定在半空中,然后弹指点着香,又给香炉整个罩了一个外人看不见的风罩,只见炉上香烟笔直升起。

二楼的朝满枝眼神凝重,心里已经收起了对这个人族的那点轻视,并且将之前预想的比试结果立马推翻,和身边的几位同族说道:“这场架结局很难预料,我们先看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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