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雨水6(1/2)
苏令瑜当然知道这桩案子的头尾是怎么一回事,但如果不想露馅,她还是要设法找到一些争取,去向大理寺证明自己抽丝剥茧的所谓“推论”。
然而这桩案子表面看起来实在过于离奇,那位发现尸体的乡民实际只是进山拾柴的,由于山林有主,所以打柴也不能到处乱走,投尸岗附近特殊一些,据说早先是有人管的,后来出了那桩“投石”案子以后,买了这座山头的商人不知是觉得晦气还是怎样,最终弃之不用了,也没能再转手。
但毕竟名头上还是别人的山,拾柴是要知会主人一声的,偏偏人也找不到,所以附近乡民一般不往这里来。
但时间久了,总会有人想来试一试,发现尸体的那位乡民就是其中之一,他只是想进山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打柴之余在打些野味,抱着这种想法,不知不觉就走得深了点儿,一不小心就迷了路。
深山,尤其是荒山,那可不是能过夜的地方。那乡民赶紧四处找人烟,这才找到了案发的地方。
乡民看到这院落时,没想太多,反正百姓家也都是入了夜不点灯的,从外头看,很难分辨里头有没有人,他想着如果有人那就借住一晚,如果没有人,那就借贵宝地一用。叩门几下未开,他发觉门也没有上栓,就进去了。
一进去,就看见满地的残骸,最初以为是畜牲的,结果发现了人头,可把这位老乡吓了个够呛,连滚带爬跑出山来,好不容易找到路下了山,先在自己家里头缩了一晚上,等回了魂,才跟着几个同村的乡民一起进长安城报了案。
这地方刚被人发现的时候,就已经全是尸体,凶手和受害者是谁都不清楚。仵作验过尸体以后,在一众证物里确认了铁锹和锄头等农具就是板上钉钉的凶器,但苏令瑜杀凶手的时候,也是用的这两件农具,所以光是从残存的尸体特征上来说,两个凶手和其他受害者的死法是一样的。
按照常理而言,这一院子的人就应该都是受害者,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了。
但当然不是这么回事了。
此案连皇宫里都传了话出来问了,本身性质也十分恶劣,理所当然引起了张稚圭的重视,他亲自到场,听过禀报,看过录案证物,便拧眉质疑道:“如果一院子的人都是受害苦主,那凶手是怎么做到在一个小院子里凑齐这么多人一起杀的?何况仵作已经验出来,这十一具尸体中,最早被杀时间可以推到数年之前,但最近被杀的,离被杀的时间还不满一年。”
为了掩人耳目,苏令瑜尽量使自己的反应和平时作风保持一致,沉稳少言,也没有因为早就知道内情而表现出什么敏捷的思维。她先前就猜到办案老练的张稚圭可以一眼看出存疑之处,因此干脆就不说话,等到张稚圭点明其他人推断的不合理之初,才淡淡接话道:“凶手应该就是屋主,或者至少是能长期住在这里的人。”
张稚圭点点头,“这屋主是谁,查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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