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衫正薄(4)(1/2)
李慎之在短暂的沉默后冷冷说道:“你要怎么想都随你,我与季陵之间,从无龌龊之事。”
李恺之摇头笑道:“没有,跟不想,可完全是两回事。”
“你心悦他,却又惶恐,想要放下,又没办法忍受他将来娶一个妻子,与她生儿育女,举案齐眉,甚至不能忍受他拿他那双温柔又多情的眼睛去看别人。”
他的声音好听得像是铮铮的琴声,尖锐而精巧的唇角轻轻地勾着,语气里却满是刻薄跟讥笑,“老七,你这人还是跟早前一样无聊。”
李慎之手指合在茶盏上,并未用力,只是松松地握着,脸上还是一贯的神情,嘴角微微向下,显得不好亲近,却又看不出什么情绪来。
李恺之继续说了下去,声音里不无蛊惑之意,“你若想要他,本王可以帮你,来日你若愿意,便是回到金陵与他长聚...本王也未必不能成全你——”
李慎之垂着眸子,并不看向他,眉梢一动,冷笑一声,淡淡道:“楚王殿下,你自己一向不嫌脏,却只道我也与你一样么?我已经说过,我与季陵,从无半分龌龊。况且,你若为日后禁军十二卫效命于你,到季陵能独掌一卫少说也要再有六七年光景,谁又能知道这六七年能生出什么变故来,这算盘未免打得太早了吧?”
李恺之出了口气,疲倦道:“去想这些于你又有何益?本王还是喜欢跟简单些的人打交道。”
他解下腰间的玉佩,丢在桌上道:“一百两银子,换一个玉佩,多简单的事?你又何必去替掌柜考虑这一百两银子要作何用?”
李慎之站起身,将那枚玉佩捡起来,放在烛火下端详——那是上好的羊脂玉,雕成了一只圆圆的白兔模样,正是楚王李恺之的生肖。因为已被人把玩过了,散发着莹润的光泽,很是精致,倒是值得一百两。
李慎之瞧了一会儿,垂下头,见李恺之懒洋洋地撑着脑袋,抬起眼带着些探究之意地看着他,一伸手,将那玉佩丢回到李恺之的怀里,终于不耐烦再与他这般周旋,一字一句地假笑道:“真好,可我不想买。”
之后,便一转身,头也不回地步入了院中。
李恺之冷笑一声,磨了磨牙,捡起手边的茶盏,一抬手投掷在了门边,那上好的青瓷哗啦啦地碎了满地。
......
转眼就到初十。
金陵城里的上元节灯会总是提早几日,自这日起便已热热闹闹地办了起来。
这日,因先时便已与褚宏嘉有约,季陵难得地换了衣裳出了府。
隼儿自那日的风寒渐渐转好,瞧着是个无甚大碍的模样,不过季陵却总是没法定下心来——那夜他翻进乔举人的院中,却见梁上已经挂起了蛛网,至少有几月没有住人了。褚宏嘉说,那位乔先生因故乡有膝前无子的远亲病重,恐无人治丧,因此便又还乡去了,说好了到开春时方回。如今莱公府上改换了一个快半截入土的先生。他也不过年节底下才回府多待上几日,可他爹却都不肯轻易饶他,只要他在眼皮底下一日,便日□□迫着他作策论,可他就是叼着笔憋上半日,也根本憋不出几个字来。若敢找书抄来凑字,他爹便又要骂。他对于这件事的牢骚很多,只因这几年来在习武一道上很下了些苦功,原本打的是来日去北地军镇历练一回的主意,如今希望却渺茫得很,因此颇为沮丧,一见着了季陵便打开了话匣子诉苦,喋喋不休地说起来没完。
而季陵听到了他说乔举人归乡之后,便禁不住有些心不在焉——他知晓乔举人的底细,远不是什么落魄书生这般简单,自然不会相信他是当真回乡治丧了。此人是江湖中人,蛰伏在京中数载,还曾参与过弑君之事,如今这一去,若是为事迹败露逃命去了,他又该如何是好?茅山上清宗虽与金陵城相距不远,但他心知肚明,若只是贸然前去,是如何都没法拿到那丹药......
方一走神,褚宏嘉便伸出圆滚滚的一只爪子在自己眼前一阵猛摇,“怎么了?丢魂了?”
季陵回过神来,正瞧见他那只肉鼓鼓的手掌,摇了摇头,忘了烦心事,不觉就乐了,一巴掌将他的手拍了下去道:“你说你小时候胖得丸子一样,手背上四个坑也就算了,怎地现下已不怎么像个丸子了,手背上还是四个坑?”
褚宏嘉很不满,“这怎么能说胖呢?这就是男人宽厚的手掌!”
季陵给逗得大笑,拍了一把褚宏嘉的脑袋,伸手一勾他的脖子,敷衍道:“嗯,兴许人家小郡主就喜欢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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