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钱瑷我来到了古色古香的大学,和三朵……(2/2)
一直都啃着苦活累活的老爸累倒了,是肺病,需要长期服药,美国的医疗费用可是吃人的啊,这时候公司也稳定了,我也叛逆了,所以老爸就回国来疗伤了。老爸的归来终于把我从奶奶的魔爪中拯救了出来。
花魁感觉泡脚的太烫了,趁我们不注意,把面饼滤出来的水,偷偷倒进了洗脚盆里。花妞抱着从标本室里捡回来的头骨扒饭,我真想给她加一份脑花。花宝抱着她的病理学课本,一边在宿舍哗啦过来哗啦过去,其人自称中华田园式华尔兹,傻白甜体质,每天行走在偶遇高富帅腹黑霸道总裁的幸福路上。我一声尖叫划破寂静,抓住花宝:“哦,宝贝吃冰啦。”这货立刻入戏“我不要”,“神经冰呢。”“我不要。”“蛇精冰呢”“汪汪碎冰冰。”“我要,我要,我还要。”四个人抱着梯子魔怔了,销魂的叫声被我喜庆的铃声打断,“好运来,祝你好运来”。“喂,哪位。”···“行,等会去一餐见吧。”
是我男朋友,楚之舫,这是他大学毕业后给自己改的。他本来叫楚舫,也就巧了,他名字叫顺口了,就成了厨房。谁叫给谁急眼,我除外,因为我可爱。我问他为什么加一个之字,他说有文化,像卞之琳张之洞这样的。
我爸刚从美利坚回来的时候,带着我回到了老胡同,老胡同人来人去。厨房,不对,楚舫在我上高一那年候搬到我家楼上。我爸和他爸,这俩老哥们互相看对方长得喜庆,就有时候一块喝个小酒。那时候我就盯上了楚舫了,他正中我的七寸,搅乱了我的一池春水,却还是始乱终弃。有句话叫在你那里的一个擦肩在我这里就是整个夏天,如此高的评价应该给予我的初开的情窦应不为过。
夏日雨后的夜晚,可乐加冰,捧在手心,风吹过衣衫,窜进脊背,跑到耳后,吹起碎发。广场舞占领大街和小巷,我咬着吸管,兜转空的可乐瓶,四处闲逛。突然发现那个空闲了好久的篮球场上有好多跳跃碰撞的年轻身体,高矮胖瘦,就是没有那一个好看的,就是那种一个转身就惹得全场尖叫的男孩子。但就是那种荷尔蒙溢满的微微燥热的空气里,隐秘的感情在秘密发酵。
一个骑山地车的男孩子从我身边刮过去,车轴上还有闪闪的反光片,急刹,一脚踢开支架,脱掉了外套,白色肥大的球衣,胳膊上闪着阳光晒过的颜色。那么近,我还能闻得出他用的洗发水的牌子。
一个阀门被拧开了,以后每天我都叼着根空吸管,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晃悠那个破旧的篮球场。可是今天一个人也没有,我把吸管吐到一边,生气走到球场中央转圈。准备准备转身离开,抬头间,透过爬满爬山虎的栅栏,看到了那个高高的身影。
他还是穿着白色的肥胯胯的球衣,白色的棒球帽。他牵着他的弟弟,弟弟牵着狗。我就在栅栏另一边,不被他发现地和他并肩走着。路走到头了,我装作继续打电话的样子经过他面前,不敢回头看,再回头,一转眼的功夫,便彻底不见了。我不敢明目张胆地四处找,就还是装作低头看手机的样子,不时抬头看路,
四处搜寻,可是他和弟弟还有小狗都不见了。我站在斑马线边上,借着打望来往车辆的机会,四处找高高的,白晃晃的身影。没有,来往车灯明晃晃的照着,我躲躲闪闪过了马路。听到广场舞的大鼓在不远处,站在广场舞大妈旁边摸着腿上被蚊子咬了好多包,讨厌。
在少女心滤镜下,小时候的校园好美,春天的花坛里的水枪总是出其不意,配有下午的斜阳,不时还有彩虹。为无数少男少女制造浪漫偶遇,男女主经过花坛,不期而遇,细蒙蒙的雨滴像纱一样地蒙在二人绯红的脸上。
秋天,学校里有很多树,落叶也特别多,扫地大爷只要一偷懒,地上就厚厚地攒了一层落叶,踩上去,软软脆脆的。楚舫走在前面,我就紧跟在后面,对他含情脉脉地说:“你听到了吗,每一脚下去,都是我心碎的声音。”
冬天天亮地晚,楚舫到的时候天大门还没开,透过栅栏,可以看到校园里的地面上还覆着完整洁白的薄薄的一层雪壳。这时候也许我正穿着棉拖出门打豆浆,裹着大棉袄,看着这个衣衫单薄的少年,孤独的背影渐渐远去,暗黄的路灯,在他身上小心翼翼地洒下金色的精灵粉末。那时候,是想要保护他的冲动啊,给你分享我的袖口,捂捂手吧。
我现在是一个系鞋带的高手,可以盲系,花式系,单手系。因为每天中午,我都会故意在楼下,把鞋带解开,再系上,系上,再解开。就为了,当他走出楼道的时候,毫不费力地说:“这么巧啊,一起走吧。”现在想想,自己当时可真浪漫。一路上有好多音像店,现在还有记忆的就是喀秋莎,他对我的美声唱法不屑一顾,摆着一副臭咸鱼脸,可赖谁呢,我偏偏是一直喜腥的猫。</li>
<li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009900;"><hr size="1" />作者有话要说:新手写者,可盐可甜,可插科打诨,可掏心掏肺。欢迎来撩。</li></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