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1/2)
十七
后来马克西姆又常带我去打猎,但我远不像第一回那样好运气,常常空手而归,到是马克西姆,常常能打到些野兔子或者山狸,有时他见夜里没趣,也背着枪出去,杀几只美洲獾回来。时间久了,我也不像刚来时那么生怯,偶尔也跟着他出去,放放枪,他独自去的时候,我就坐在门廊上看书等着,远远看见他拎着东西回来了,我就自觉去房子后面的仓库等他,他把猎物拿回来了挂到倒钩上,我就拿着刀把皮毛去了,挂到房子外头我和他搭的架子上风干。然后回去跟他一起处理内脏,他们那些外国人浪费得很,把内脏剖干净了,放尽了血,就不要了,嫌弃内脏吃不得。我七阻八拦地才将那些内脏血液留下,藏在地窖的冰柜里,可惜我自己也不知道内脏怎么做才好,只记得小时候在广州常吃心脏肝肺,猪血鸡血,滋味都好得很,实在看不得他把那些好东西全丢了。
隔个四五天,我们开车去一趟小镇上,买些意面、罐装的肉酱或者法棍面包一类耐吃的杂货,做出来的也就是两眼一闭吃进去全顶个肚子不饿的水平。不过除此之外,我没什么别的可抱怨的,生活确实十分恬静舒适,马克西姆虽然嘴巴臭,实际上还是挺体贴我的,瞧我百无聊赖的样子,他也会到镇子上顺手买几本趣味些的小说,像是钱德勒或者阿加莎一类的,使我在山里的日子倒还自在。
叔公既使他伤心,我就很少提了,尽管心里还是想得紧,我不提,他也很少说起,我也不知道过去了这么大半个月,他对叔公到底是个什么想法。光看样子,他整日里就跟没事人似的过日子,从前在叔公身边的时候,我估计都是叔公绕着他转打理他的模样,如今叔公不在,他便放纵天性,胡子疯长,头发也长得快,长长了也懒得剪,像是头顶着一大团枯了的麦草,大约是后来他自己也觉得碍事,搓了根麻绳,扎到脑后一小撮。我作为他的同居者,眼睁睁地看着他从那个山顶宴会上的天神变成了一个野人。我也曾为此说过他,哪怕到那个人少荒寥的小镇上,叫人随便拿发剪子一推就完事了,他偏不肯,还说:‘我早就想这么的了。’
别说他了,就是连我自己,从前在旧金山的时候,生活处处有人打点,发型美容定期有人保养着,我天资并不起眼,但是被叔公叫人那么细致地照顾装扮,好歹也是能看的。结果跟马克西姆落到这个深山老林里,哪有心思顾自己,整日就是杀宰野味、摘采浆果,我不干马克西姆就要逼我去倒粪,疏通化粪池。久而久之,我连镜子都不敢看,想想也是个女野人罢了。
‘不知道叔公要是再见着我们,还能不能认出来他的丈夫和他的侄孙女。’一天入夜之后,我心里头这么念着睡着了。许是真有言灵的,第二天叔公竟真的来了。
不过他来了的情形尴尬得很。我那天早早地起了床,因为在山里,天本来就黑得快,睡得也早,所以起来也早,一般都能和习惯早起的马克西姆碰上面的,通常都是轮流着做早餐吃。可那天并不见他,我四下找遍了,都找不见人,我还以为这老头大凌晨跑到树林里去了,怕他出什么事,一时心急了,背好枪出门去找。
结果一出门就见着了,马克西姆杵在门廊外面,叉着一副手,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我走近前去,他拿眼睛一瞥,见是我,忙赶我说:“快回去。”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只听见侧手边上传来一声:“郁文。”
我转脸去看,是叔公,他正站在屋子前面那一大片用来风干皮肉的空地上,早晨的山谷还没见阳光的时候是阴凉的,但也没有十分冰冷,才刚到三月初的时候,是正要回暖的;然而即使如此,站在远处的叔公仍穿着内衬皮毛的及膝大风衣,两个手缩在口袋里,脸藏在立起来的衣领里头躲着风,孤伶伶一个人站在一片颜色参差的矮草地上,我才想起来了,叔公是顶怕冷的,受了风便要生病,也不知道他站在那儿站了多久,我看着叔公长出黑头发,和他先前染得光亮的银色头发交杂在一起,看来他这段时间也是没心思打理自己,反倒看着年轻些,胡子也没剃,花白色的,那模样大约就是随意用刮胡刀修了点形状,叫了我一声,就低着头不说话了,那模样萧肃得很。
我疼心他,就问马克西姆:“你怎么不请他进来坐?”
马克西姆看着我,好像觉得我不可思议极了,说:“我他妈才不要!我巴不得他赶紧滚。”他对我说完了好像也不过瘾,又朝着叔公的方向大喊:“滚啊!”
“你……你别这样”我跳着去拦着他的肩头。叔公向后退了一步,好像他站得还不够远似的。
我也不知道是因为他太高了,还是我实在太矮了,我在马克西姆身边像个猴似的上蹦下跳,掰扯他的肩膀,求他:“你别那么凶,你不就是想让叔公来的吗?他这不是来了?你也不满意?”
“他来,他来是为了什么?不还是为了让我继续在他身边,做他的狗。”马克西姆夹带着火燎的怒气说,转而,他又对我说:“你要是去,你就跟他去吧……”
“不是的,马克西姆,不是……”我哀求说:“你给他一个机会,就算是为了我,唉,你何必这么生气,他迟早是要来的,要是一直不来,你才好要生气呢。”
马克西姆仗着他那傲人的身高,居高临下地瞧着我,许是本来还想说些什么,动动嘴,还是懒得说了,提起枪就往树林里去。
叔公的眼睛跟着他一直转过去,似乎也是打算跟着上去,我跑到叔公面前,忙拉住他,说:“您怎么来了?”
叔公在我跟前倒是傲气,白着眼反问我说:“怎么?我来不得吗?就许你跟他在这儿逍遥快活,不声不响地跑了,我不来,你是打算生个孩子再告诉我不成?”
我听他这话一出口,煞时不知道什么反应,也许是话脱了口,叔公也才觉得不妥,面带歉意地连忙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我……”
我回过神来,被叔公的话说得犯怒,冷冷地对他说:“我看您还是走吧,您这个样子,我们拿您这也不是,那也不是。”
叔公急了,伸手拽着我,说:“他跟我闹,我还能摸出个大概来,他又是给你吃了什么迷魂药,闹的你也跟他在这里折腾。”
我不想的搭理他,他硬是不让我走,还追着问我:“你是怪我抢走那个法国人吗?就这,这算是什么玩意儿,也值得你跑喽,你要是真喜欢,回头我叫人送给你便是了,用得上跟着马克西姆那混蛋玩意儿离家出走?”
他嘴里口口声声将那个法国来的安德烈叫做“玩意儿”,若我喜欢了便叫人送我;这都不免让我想在那个他大肆奢靡的夜宴上,我,和眼前这个我称之为叔公的人,竞相向一个法国暗娼献媚勾引的场景;当时的我如此天真,竟丝毫想不到安德烈不过是叔公收到的另一个礼物,而更让我恶心的是,我和叔公相互竞争的样子,叔公毫不忌讳地说出这样的话,我回想起此情种种,才明白过来,从那时候开始,也许更早,叔公便将我当做性意味上的竞争对手,他的妒忌心如此恶毒又可怕,以至于他甚至怀疑过我意图争夺他的丈夫。
我惊惶地看着他的脸,只得呆呆地说:“叔公,我可是您的亲侄孙啊。”
他看着我,露出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才收回拉着我的手,低声说:“郁文啊,让我进去坐坐,好不好啊?我让金钱豹直升机开走了,我也去不了哪里啊是不是?你招待招待我,好歹让我喝口水,我冷……”
他在那大衣里搓着手连连跺脚,他确是畏寒,纵然他说出那样不是的话,我仍是抵不住心疼他,说到底,他仍是我叔公。
我看不得他冷得哆哆嗦嗦的模样,看着马克西姆已经走到树林里去没了影,我虽还有气,始终叫不得我扔下他不管。我只好招呼他进了屋。
一般早上屋里是不生火的,我看着叔公怕冷怕极了,就在壁炉里烧上火,然后又去厨房暖了酒,端出来,他连喝了好几杯,凑在壁炉边上伸着手,烤了好一会儿,身上发了暖,才把大衣脱下来,叫我给他挂上。
大衣脱下之后,他整个人便俐落许多,没有我打开头见他第一眼时那么肃杀威严,他在壁炉前面来来回回地踱着,穿的是一身宽袖对襟的牛角灰衬衣,外头紧紧地套着件乌梅紫的马甲,两头挂着镀金的褡裢,裹得那身型好看极了,腰背方方正正的跟用方型笔尖的钢笔用力勾画出来似的。他就那么在壁炉前走了会儿,终于舒坦许多罢,他靠到沙发上,点了根烟品起来,一条腿搭在膝盖上,那只新做的小牛皮布洛克鞋精致非常,冲着人熠熠发光,他挺着一条细腰平平窄窄的,那姿态,又自在,又漂亮,简直都不像现代的人,倒像是从前上海的鸳鸯蝴蝶派式小说里头的人物了。
我坐在一边,等着他喘过气来,私心看着自己,穿着条三天未洗的牛仔裤,套着件前两日和马克西姆在镇上的平价大卖场搜刮回来的套头衫和橙色登山防风背心,踩着附赠的塑料防水靴,虽然心知大可不必,但忍不得开始自行秽愧。
他烟抽了半巡,才拿眼睛瞧我,痛惜得不得了地向我说:“看看你都成什么样子了?他不给你饭吃?怎么饿得你这样瘦?”
我不答他,只管用冷眼看他,他等了一会儿,看着我的模样,也知道我心里怪他,又闷抽了口烟,摁熄了烟火,才对我吐出来一句:“我看见了……”
“你看见什么了?”我反问。
“他抱着你………”他又低又苦地说:“在天台上。”
叔公对马克西姆的独占欲令我目瞪口呆,我争辩道:“您也不想想您在宴会上干了什么?“
“我又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从前他都是知道的,这到底有什么大不了的?”叔公理直气壮地反问我,还说:“我又不是要带他回家或者什么别的……”
“您可真能耐啊,在家里搞个小年轻算什么,不过那俄国佬抱着亲侄孙女亲一口可是大事。”我讽刺道。
“你……”他一时口塞,说不过我,只好轻轻叹口气,又才说;“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很像年轻时候的我?”
“可……”不等我说,他就打断我。
“哪哪儿都像,特别像我刚碰见马克西姆的时候,长得也像,性格也像,年轻的时候,我就爱闹他,惹他生气,惹他为我着急,我看着他喜欢我的样子,我就高兴;他像是看不惯我吧,可是他处处护着我。有段时间,在监狱里,我跟着别人混呢,把他落下了,他心里难过,我总偷着空去见他,抱他,那时候,他的世界里只有我,他就很快乐了。我喜欢这样,他心里谁都不想,只想着我,他就很满足了。”他停顿了一会儿,重重地呼了口气,说:“郁文,你原谅我,我是你的叔公,不错,可是你来了,他的心思全放在你身上了,结果他还带着你跑了。”
“叔公,你都快七十岁了。”我带着不可置信地诧异说:“你跟他在一起这么久了。”
“七十岁的人就没有爱情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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