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林岁,下午好(2/2)
后来陈最请了个阿姨,不用经常来,但是周一一定雷打不动,因为锁幸只有在周末才有充足的时间来糟蹋房子。
锁幸沉迷烹饪,缘由是一个学长,这个学长很不巧还是林岁的同班同学兼搬出去住之前的室友,锁幸说这是缘分,要“近水楼台先得月”。
林岁蛮支持,他认为那位室友为人可靠。
那是个大男孩,长得很高,头发剪得利落,家境也好,虽然有钱但也不乱把潮牌往身上怼,爱好就是买鞋和篮球。
名字也好听,叫沈拾傲
林岁陪锁幸看过沈拾傲的篮球比赛。
烈日骄阳下,男孩穿着球衣抱着篮球偏头躲着阳光,微微眯了眼睛,投篮得分,转身就笑了起来,汗水在皮肤上被太阳照得反光。
锁幸穿着粉色的polo衫和白色的百褶裙,在球场边的座位上坐得端正,膝上放着一个小小的蛋糕盒子,手里握了一瓶没开封过的运动饮料。
林岁笑她太一本正经,衣服都是为了来看篮球赛临时买的,逛遍了商场最后买了只说“勉强”。
锁幸扬起眉,余光又看到沈拾傲似乎看了过来,慌忙又把松下去腰背挺直,下巴划出一道矜持的弧线。
比赛结束后沈拾傲往这边走过来,锁幸一直抿着嘴但是模糊的声音却一直发出来:“啊啊啊啊他过来了!他走过来了!是这边吗!”
林岁抬手挡在了嘴边,眼睛却笑得眯上了。
林岁咳了一声,使坏道:“他是来找我去吃饭的,您哪位?”
沈拾傲走了过来,锁幸有些慌张地站起身,蛋糕盒子摔在地上,沈拾傲弯腰捡起。
“你好。”他说。
锁幸和沈拾傲做了一年多的“朋友”。
林岁觉得很不可思议,当时陈最坐在沙发上看新闻,林岁窝在他怀里把脸埋在他脖颈处,有一下没一下地抬脸亲他下巴。
“一年多了,我都保研了。”林岁眨眨眼,“他俩还是‘好朋友’。”
陈最抬手在林岁毛茸茸的脑袋上揉了一把:“有时候‘喜欢’是要看缘分的,锁幸觉得缘分还没到能在一起的地步,所以认为保持原状是最好的选择,这很正常。”
“怎么忍得住呀?”林岁扳正陈最的脸,“我好喜欢你,藏都藏不住。”
陈最笑着摇了摇头,又吻了上去:“因为你就是缘分。”
因为你就是缘分。
林岁听了笑得很甜,在陈最怀里拱来拱去,说他不要脸。
锁幸不是没人追,相反,上了大学之后追她的人虽说没办法从食堂排到校门,但是人员分布很均匀,每个系都沾了那么一两个。
其中只有一个锁幸提过一嘴,不是因为什么好事儿,她也不过是被烦透,偶尔来细数一下那位的斑斑劣迹。
是个二代,具体是富还是官不知晓,保密工作做得蛮好,吃穿用度都讲究,这种讲究用锁幸的话来说,就是“不是一个层次的。”
林岁也听说过,那位叫李茂,为人有些跋扈,骄傲得很,是位想要什么就能要什么,从不体会失望的主。
锁幸抱怨过:“这人怎么能这么不要脸呢,死皮赖脸被他说成越挫越勇永不言弃,脑子有坑呢吧。”
林岁顺着她说了几句,再往后也只能叮嘱些无关痛痒的。
后来,后来“变故”就发生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