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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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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就这样在湖市住了下来。--*--更新快,无防盗上dizhu.org-*--他有时白天会去看萧暮云拍戏,有时就把自己关酒店房间里,找了台电子琴写歌。他看了萧暮云的剧本,灵感如水一般往外涌。他现在完全写不出和萧暮云无关的歌曲。一个创作者,只有在写打动他自己的内容时才会是真实的。宋朝此时对萧暮云的感情是很悬空的,他再也无法做到像以前那样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管地为萧暮云着迷,他从一个向来情场得意,只有他甩人没有别人甩他的大少爷坠落成了一个平凡人,一个会在爱情中患得患失、对未来充满怀疑的普通人。虽然张子良和萧暮云两个人分别对他说的一番话都显得完美无缺,虽然萧暮云表现得还是那么黏他那么依赖他。但终究还是有什么不一样了。

宋朝的心底仍然在怀疑,尽管他也不知道到底该怀疑什么。他觉得他在等,等一个有关于萧暮云过去的答案。

后来的后来,萧暮云个人首专发表的时候,就有乐评人提出,这首专辑的歌曲虽然都是同一个人写的,却在前五首和后五首之间有着鲜明的风格转变。简直难以想象,这些作品出自同一个人。更令人难以想象的是,这些歌居然都是宋朝写的。

宋朝给萧暮云写的歌和他出道以来给自己写的歌截然不同。那个所有人记忆里嚣张跋扈、任性张扬的少年好像突然间就长大了。他变成了一个懂得人世情感、体会众生哀乐的普通人。如果说以前宋朝的歌曲代表着理想国,代表着举世独立我清醒的乖戾,代表着神的强大和高傲。那么到了萧暮云的歌这里——神坠落了。他开始写爱情,开始写凡人的生活。他写《溺海》,深情似水。他写《着迷》,写出一个男人为爱沉迷的滋味。他写《白色袖扣》,写出了情人间相处的温馨和甜蜜。他写《我有个在酒吧唱歌的朋友》,全曲没有任何一句重复的歌词,从头到尾用平淡的曲调讲述了一个在酒吧唱歌的男孩的故事。那个男孩最后成名,粉丝满天下,开了个人演唱会。dizhu.org“我”却抢不到入场票,只能站在演唱会场地外的冷风里,默默地打开手机听他以前在酒吧唱的歌。

他写《雨声》,跨度就更大了,《雨声》是一首民谣,吉他声中居然加入了一段萨克斯,整个歌曲十分压抑,听的时候让人感觉像是被保鲜膜盖住了头脸,只有无止境的窒息。他写《伞骨》,茫茫大雨中,他开着灯,等着一个可能永远不会回来的人。他写《痴人痴语》,说他以前不懂世人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悲欢离合,爱情不过是个无聊的玩意儿,直到他有一天也碰到了一个能让他独自抽烟、甘愿退让的人,才明白什么是情至深处无可奈何。他写《情场高手》,写出了少女对一个娴熟玩弄人心的渣男的复杂感情,既心怀怨恨,又充满留恋与爱意,她一边恨着他,却仍然在等待对方的回心转意。发条转动,八音盒的声音叮叮咚咚,便像人心跳动般紧张。

他给萧暮云最后写的一首歌是《原来如此》。他在歌词里对萧暮云说,“我终不敌你回忆,砸不碎坚冰。抹不去你烙印,也藏不住真心。”

有人说,萧暮云的首专,满满的都是宋朝和萧暮云的情路印记。宋朝在结束世巡之后就没再发新歌,直到他遇上了萧暮云。他把他对萧暮云的所有情感写在一起,汇成了这张堪称华语乐坛经典的专辑。

**

《雨声》,第四幕,第七场。

“姚先生,很抱歉地通知您……我们可能发现了您先生的遗体。请您到现场来辨认一下……”

……

别墅前的湖边,姚雨声仍然穿着那件属于他丈夫的风衣,短短几日,他的身影看上去仿佛又变单薄了。风吹过他鬓角稍长的碎发,让他整个人充满一种弱不胜衣的脆弱美感。

姚雨声怔怔地看着被湖水泡得肿胀的尸体许久,最后闭上双眼,向后倒退一步,整个身子便软了下去。

“姚先生!”

郑炜峰伸出手扶住他,“姚先生保重。”

姚雨声埋在郑炜峰怀中,一边轻轻抽泣,一边低声应道,“嗯。”

……

“初步判断是入室盗窃,对方通过别墅后院的摄像头死角进入房屋,在一楼餐厅用水果刀割断死者脖颈,随后抛尸湖中。死亡时间就在姚先生离家那晚的7点到11点。”

“小区的监控摄像头太少了,除了几个岔路口,就只有山脚的门卫岗亭那里有来往车辆的记录。如果犯罪分子是通过爬山的方式进入的小区,那就不会有记录。啊,还有,监控显示,姚先生那晚是9点离开的小区大门。”

“再勘察一遍现场,看看有没有犯罪分子留下的毛发或者血液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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