讥之(1/2)
“丁翳之”这个名字,是他妈给起的。
每每说起“我妈”这两个字,他总觉得拗口。
他妈是一个顽性难驯的人,连勉强撑到初中的前九载光阴都是铺张浪费。一个没什么文化程度的人,偏想给她儿子取个能显文化水平的名字来,于是女人翻遍中华字典,找了个连她自己也不会读的字——
“翳”。
当然,字典里绝大部分的字,她都不会读。在她看来,笔画越复杂就越高级,就越能显得取名的是个货真价实的文化人。
“之”字是用来凑数的,翳之翳之,多复杂的名字,显得多有文化呐。至于“丁”这个姓,是随她,噢不对,是随丁翳之的外公。
姓名中有个字的笔画过于复杂,让丁翳之每逢考试总在写名字这一步就落后于人。他从识字开始就在抱怨,怎么就不能叫“丁一之”呢?笔画多简单啊,跟“翳”不就差个平平仄仄的音调?
后来,他乐观点去看待这件事,其实挺感谢那女人开恩,装逼有个度,没给他取个46画的“”字,这让他感受到了一丝牵强的母爱。
这名字,是他妈留给他唯一的东西。
他的母亲叫丁祺之,在那个年代就开放又叛逆,牛仔套装松糕鞋,烈焰红唇大波浪,对于她来讲,夜不归宿是常有的事。
按外公的话说,丁祺之像头拉都拉不回来的母驴。
这位女性秉持博爱与性开放的理念,几乎与每个相貌瞧得过去的男人都会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深入交流,这场交流堪称火花四溅欲*仙欲*死,非常符合十多年后当代年轻人敢爱敢恨的风格。
虽一向坚守“片叶不沾身”的自保原则,但在茂密的草堆中滚来滚去,还是很难不出事儿。某天,这名芳华刚及十八的少女,平坦的小腹里留下了激情过后的纪念品——
丁翳之。
传说中的孩子他爸到底是谁,这就不得而知了。毕竟候选人实在太多,皆有可能中选,但谁都不肯被套个“便宜老爸”的帽子。
听他外婆说,他是他妈蹲在某个公厕拉屎的时候崩出来的,在血流成河和屎尿浑浊的沟渠里,瘦得像个早产儿的丁翳之扯着个喇叭嗓子,毫无预兆地来到这个世上。
就这样,丁祺之未婚先孕的丑事,被婴儿一声刀划玻璃似的啼哭昭告天下。
再后来,她就走了。
不是死了,而是走了。
连月子都还没坐满,他妈就认识了个男人,那男人黄河以北的,到南方来捣腾商货,在老鼠横行烂菜叶满地的街上,邂逅了正四处浪荡的丁祺之。
两个人干*柴烈火一眼万年,对视即上床,在此等火山爆发式的罗曼蒂克之下,丁祺之一如既往地前卫,与那汉子来了场闪电式成婚,外加说走就走的文青式私奔。
这下好了,丁翳之本来就没个有名字的爹,这下连个不靠谱的妈都没了。
不知道那个女人临走前,有没有给尚在襁褓中的他一个额头吻,丁翳之想,大概是没有的,毕竟她恨他,毕竟他是她人生的污点。
谁会去亲吻一个污点呢?
她就那样走了。
一走,就带走了男孩所有本该拥有的温柔母爱,带走了他对母亲所有的美好幻想,还有他看过一切文学或影视作品里,所有对母爱的伟大赞颂。
对于这样一个母亲,丁翳之并不想记得她,但可悲的是,每次写名字的时候,他都没办法不想到她。
包括现在,黑板上那个“翳”字的一笔一划,都像是他在悄悄地喊“妈妈”。
*
班主任还挺照顾
丁翳之的,把身短个矮的他安排到第一排的座位去。
走去座位的时候,他的余光悄悄在教室里打了个转儿——
宽大的黑板从中间拉开,露出一台先进的电子屏幕。黑板报很精致,不知是哪位有才的大触画的,好看得他没忍住张开嘴型,做出个无声的“哇”。
两边干净的窗户束着淡绿色的窗帘,被拐进教室作客的轻风吹得微微拂动,像是窗外的风景在撩拨苦闷的学子。清晨时分照进蓬勃的阳光,像雏鸡身上浅黄的绒毛,照得整个教室明晃晃亮堂堂。
丁翳之想,以后在这里的日子,肯定也是很明亮。
在座位上坐下来,他放下书包开始整理东西。掏出崭新的文具和书本,将它们整整齐齐地摆在干净的桌面上,挪了挪屁股,这椅子四角平齐,稳稳当当。
心情甚佳。
他悄悄瞄了眼同桌,是一个长得很漂亮的男生。
说一个男生“漂亮”其实有点奇怪,但这俩字放在他同桌身上,那是一点都不违和——
这男生五官精致得像油画上的小王子,深棕色的头发自然卷,上翘的发尾让他看起来像个时髦的洋娃娃。他趴在桌上垂眼看书的样子,又很像沙扁那只常年卧在瓜棚上晒太阳的白花猫。
丁翳之敲敲他的桌面,非常有礼貌地跟打招呼,“你好,我叫丁翳之,以后多多指教。”停顿了一下,他还说,“希望我们以后能成为good friends。”
但这位同桌并没有搭理他,只是一直看着手里的书页,不看他。显得丁翳之是个自说自话的透明人。
有些难堪。
不过没关系,丁翳之向来善于自我排遣,苦闷的他拿出课本,与潇洒不羁的李白先生来了场掏心掏肺的促膝长谈——
“弃他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他心者,今日之日多烦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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