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笔字(二)(1/2)
“夫人, 您回来了?今天少东家放学很早, 作业已经做完了。”
杨美芸回到夏家那座大宅邸时正是喝下午茶的时间,庄园的管家给她开了门。
管家的妻子和一双儿女正在帮忙修剪靠近落地窗的花坛和盛开的蔷薇花。大片的草坪在淡淡的薄雾笼罩之下被阳光洒得散发出暖洋洋的光辉, 远处有一棵枝繁叶茂的巨大橡树, 管家饲养的狗最喜欢在那棵大树下面奔跑嬉戏。更远一些的宅邸花园边缘栽种着树干笔直的蟹苹果与山毛榉。如今已经渐渐入秋了, 植物最知冷暖, 草坪上不知何时已经有了落叶。
沿着通往正门的小路, 修剪得整整齐齐的一桩桩花坛里繁花盛开, 夏季余意未尽。迎着花草香气, 杨美芸进了家门, 房子里静悄悄的。她瞄了一眼楼上, 只觉得安静异常, 凭直觉,这栋宅子里此时不像有个九岁的闹腾孩子。
自从回了趟国内, 夏镇轩就瞄上了那边的市场。他正筹划转移一部分产业在国内做进口公司,但那边的物流显然还不够发达,取得资质也不太容易,他这几天都泡在公司里忙这件事。
“文真他人呢?琴练了吗?”
“少东家和学校的同学一起踢球去了, 跟家教老师请假说回来再练琴。”管家解释道, “他把练字作业放在了书房桌上,说请妈妈回来检查。”
如今这个刚上四年级的小鬼头也学精了, 做完家庭作业还记得让妈妈检查邀功, 以此来换取游戏的时间。杨美芸进入一楼大书房, 见书桌上果然整整齐齐摆着几张练习用纸, 上面的小楷工工整整,是夏文真抄写的古诗词。
练了两年的字,他的字迹已经俊秀得多了。但并不像英文字体从小在学校就勤加练习,这字迹虽然一笔一划的很像那么回事,但还带着点幼稚的痕迹,不够刚劲有力。
杨美芸并没像家庭教师那样扫一眼整体水平就打分,而是坐在书桌前一页、一页用心逐一看去,把他写的每一个字都看了一遍。
比起上次,还是有不少进步。
刚放下稿纸,门口就有了一连串的响动,是夏文真回来了。
“妈妈,我回来了。”夏文真带着足球回了家,把球暂时放在门口,飞也似的跑进书房,“我的作业您看了吗?写得怎么样?”
杨美芸的目光转向夏文真,心想这小孩真是一日比一日更有变化,今天的他似乎比昨天又长高了一点点,眉目有了些棱角,略有了几分大男孩的样子了
“看了,写得还不错。”杨美芸想知道他这么反常急匆匆邀功的目的,于是故意微笑着卖了个关子,没挑家庭作业的毛病。
“可是我觉得我最近没什么进步,怎么写都是一个样。”从夏文真嘴里说出这么自省的话,杨美芸顿感意外,笑道:“是吗……那你觉得没有进步的原因在哪儿呢?”
小夏文真终于耐不住性子露出了真面目,脚底下踌躇了两步:“我觉得是笔的问题……”
杨美芸拿起书写稿纸看了看,一眼认出这用的是夏文真学校配给的文具,一支银色笔夹、金色笔尖的黑色钢笔。学校从三年级开始要求学生用钢笔写作业,夏家有家庭教师,早就开始指导夏文真练英文字体,用的也是学校发的那支黑色钢笔。
这支钢笔虽然样子朴素却很结实耐用,学生用它直到小学毕业完全没有问题。夏文真一直用它写着字,而自从上次夏镇轩破例带着儿子去了自己的社交场合,夏文真的两只眼睛就开始围着爸爸的西装口袋打转了。
“笔有什么问题?”杨美芸拿起桌子上摆着的那支黑色学校钢笔,拔开笔帽看了看,笔尖依旧挺直,并没什么毛病。
夏文真脑海里又浮现了爸爸那威风凛凛的样子。夏镇轩的西装口袋上总是露着一支银光闪闪的镶钻钢笔夹,跟兄弟赌钱输了,他便抽出那支金灿灿的万宝龙全球限量笔。
他看着爸爸大手一挥,在支票上签下刚劲有力的钢笔字,双眼满溢崇拜的光芒。爸爸实在是太帅了!他眼也不眨一下地抽出那支夹在西装口袋的钢笔,挥舞在手上、落在支票上简直霸气四溢。
怪不得爸爸从小就要培养自己练钢笔字,做爸爸那样的人,最威风的不就是这一刻吗?
正好夏文真所在的学校里,同年级的男孩子们正在互相比实力,争着当“校园皇帝”。谁公认最威风,大家就听谁的,夏文真当然认为爸爸是世界上最威风的人,要是自己也能这样……
回家后他也悄悄把学校那支黑色钢笔从钢笔袋里取出,别在西装口袋上。但自己低头看看也不禁皱起了眉——怎么看怎么都觉得丑,一点也不威风。
看来还是钢笔的问题。爸爸的钢笔一看就是有身份的人用的,而自己这支呢——又细又朴素,根本不起眼。夏文真对爸爸的钢笔羡慕不已。自从看到了爸爸大笔一挥签支票,夏镇轩西装口袋上镶钻的金色刚笔就在他心中萦绕不去。
他也想要一支这样的钢笔。在同学面前展示着笔夹上的低调奢华,凸显着自己的与众不同,然后时不时从西装口袋里金光灿灿地掏出来,大笔一挥——校园皇帝非他莫属了。
“我想要一支好一点的笔,就像妈妈做饭切菜先要问爸爸要一套好的厨具一样,用的笔好了字肯定会有提高。”夏文真像是早已准备好了答案,对答如流。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以后你要多读点书,学会用优雅的语言提要求。”杨美芸道,“那好吧,看你的字确实练得有进步,妈妈就送你一支新钢笔,想要什么你可以挑。”
夏文真喜形于色:“我想要跟爸爸的一样威风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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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文真很快就拥有了一支新钢笔。
跟爸爸的一样,新钢笔是金色的笔身,笔夹上镶着一颗宝石。不同的是爸爸的钢笔镶的是钻,他的镶了一颗小小的蓝宝石,笔身也没有那么华丽,只不过别在西装口袋上面比学校发的那支威风多了,夏文真的校服立马显得蓬荜生辉。
校服口袋上别着爸爸那样的钢笔,夏文真走在校园里挺胸抬头,尽量把口袋展示出来,顿时气势上升了不少。他都能感觉到几个关系好的同学时不时向他的西装上衣口袋投来艳羡的目光,变得更加爱写字了,还练起了签名。
有了这支金灿灿的钢笔,他在一群又高又帅又有钱、学习又好的竞争者当中因为装备最好脱颖而出,成功登基成了新一届的校园皇帝。
代价就是接受了杨美芸布置的每天十篇练字作业,写到妈妈满意为止。要知道他从前的作业是每天三篇,这三篇要写半个小时,十篇就要写一个半小时,这让夏文真玩耍的时间因此大打折扣。
“Vincent陛下,今天放学后的跟别的学校的球赛参加不参加呀?大家还都等着你带队出征呢。”
夏文真正低着头认真趴在课桌上写作业,几个同学拎着运动包和球袋围了上来。
夏文真当然很想“带队出征”,不过除了学校作业外,还有妈妈留的家庭作业,做完作业还得复习功课、练琴。一场球赛一个半小时,踢完球,写钢笔字的时间就正好没了。
“写完作业再去吧。”夏文真看着男孩子们手里的运动包和球袋,表情透着些艳羡也有些遗憾。
“行不行啊你。”一个男生失望道,“一会儿别的学校的队来了,说我们老大正在写作业,这让兄弟们多没面子?”
“就是的,老大哪用得着写作业!老大都规规矩矩的,就好像我们这群兄弟都是文绉绉的书呆子,太娘了。作业拿来,我替你写。”第一个男孩子把前面空座位的椅子拉开,一抬腿跨了上去,一把抓过夏文真面前的稿纸,招呼几个好哥们也坐下,“大家都来,把Vincent的作业分了,二十分钟解决战斗。这场球赛必须去,这是男人之间的决斗,事关咱们学校的荣誉。”
几个男孩也都表示赞同,在四周的座位上坐了下来,纷纷接过夏文真手里的作业,掏出笔来开始写。
“我算术好,我来写算术。”出主意的那个男孩胸有成竹,“Jack,你的英文作业不是已经做完了吗?把你的拿给Vincent抄一抄。”
“我来写法语。”那个拿着足球袋的男生接过夏文真的法语作业本,同时把另一个作业本扔给坐在后排的文静小子,“你看书多,读书笔记的作业你来写。”
“这是什么啊?”写着算术的那男生看见夏文真又抽出几张练字纸,颇有些好奇。
夏文真的脸唰的红了,他可不想让同学们知道被妈妈留了十页纸的练字作业,就为了这支钢笔。只好支支吾吾并强行轻描淡写道:“一、一点点兴趣爱好,我觉得练字比较优雅,能培养定力和耐力,所以每天都必须要写十张。”
“不愧是Vincent陛下!”几个男生纷纷赞叹。那个文绉绉的小子有些羡慕地对旁边的同学低声道:“礼仪课老师说过,我们都得像狗一样学习,不知疲倦,像绅士一样优雅地休闲,充满高级趣味。原先我还不明白是什么意思,看了Vincent终于知道了,原来真的有高级趣味的人。”
“这是汉字字帖,字这么难,兄弟们会写的可不多啊,没法帮你。十张要什么时候才能写完?今天就免了吧,别耽误了兄弟们出征。”
夏文真犹豫道:“这、这可不行,这是习惯,也是我自己立的规矩,是男人就要遵守承诺,一天也不能落下。”
那做算术的同学很是鬼机灵:“今天是特殊情况,你要懂得变通。这样吧,你拿几张自己写过的,我们描着你的写,这样字也是你的,四舍五入,不就相当于你写的吗?这也不算坏了男人的规矩吧!”他的算术果然是学得好。
“就是的,关键时刻靠兄弟。”其他几个人随声应和,大家麻溜的就把夏文真手里的稿纸分了,分得就剩下三张。
“Vincent,你得写快点,时间就要来不及了!二十分钟能写完吗?”
“二十分钟怎么行啊?”夏文真挠了挠头。
同学们心急火燎:“咱们要是迟到了,那帮人一准会说咱们娘、咱们整个学校都娘。这样的话大家的面子往哪放啊?”
夏文真心也急,他可是校园皇帝,这次的男人尊严之战他必须得担当起来。他突然灵机一动,从笔盒里取出一根铅笔、三根中性笔,又用橡皮筋把三根中性笔绑在铅笔上捆结实,这样一次就能写三个字,真的是省时又省力了。
“Vincent你可真厉害,十分钟写完三篇。”同学们纷纷夸他聪明。夏文真迅速结束战斗,兄弟们也都速度很快,作业马上堆到了桌上,都是整整齐齐。
果然人多力量大。
收拾好书包和作业本,夏文真立即拿上自己的运动包,跟着小伙伴们奔球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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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美芸从好姐妹的下午茶会上回到家时已经接近晚饭时间,今晚夏镇轩在外应酬不回家,只有她和夏文真两个人吃饭。
“少东家刚回来,正在楼上洗澡呢,说是去参加了什么球赛。”管家第一时间向她汇报。
这孩子,又跑出去玩去了。杨美芸先放下手提包来到书房,看见夏文真的家庭作业正躺在书桌上倒是吃了一惊:放学后在外面玩了两小时,这家庭作业难道在学校就提前做完了?
夏文真玩了一身的尘土,在楼上盥洗室里好好洗了个澡。今天这场球赛打得可真是激烈,最终外校球队终于承认了他们学校的厉害,尤其是他们学校的老大比自己学校的更厉害。
他顿时觉得自己走过的路都闪着威风的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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