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6(1/2)
我兜风到饭点,看着路旁街灯亮起,才往沈必家去。
沈必做了一大桌子好菜。
我看他在厨房忙忙碌碌,周身那种郁结之气已经散尽了。
出去散散心是对的。旅行的真谛,不是运动,而是带动你的灵魂,去寻找生命的春光。
也许时间还是太短,不足以让他痊愈,可至少,他开始释怀。年轻人都是偷饮了美酒佳酿,所以醉中做出许多好梦。可命运最擅长的,就是在我们梦得有趣的时候将我们摇醒,即便有了起床气,都不知对谁发泄。世界既然如此安排好了,愁眉苦脸、垂头丧气地过也是一天,喜笑颜开、满面春风地过也是一天。
在这急景流年的人生里,我愿高举着盛到杯缘的春醪畅饮。
***
饭吃完后,沈必宣布了一个惊掉我下巴的消息。
“我要辞职了。”
“冯·诺伊曼教会了我一个很有趣的想法:你不需要为自己身处的世界负责任。人可以形成一种强烈的’社会不负责任感’,从此以后,成为一个逍遥快活的人。”
“我要开始过我自己的生活了。”
之前,我觉得沈必有些像讨好型人格的人,永远将自己的真实情感和想法藏在心里,活得小心翼翼,害怕产生冲突,希望自己身边的所有人开心,所以常常会委屈自己。
而现在,沈必开始面对真实的自己,开始愿意去真正信任一个人,开始坦诚地说出自己的想法,开始追逐自己期待的生活。
沈必原以为,自己想要的放在心中那块自留地就好了。可是后来,他发现,这是不可能的。午夜梦回,或者在清晨于朦胧中醒来,脑海中反复勾勒未来的图景,绝不是在电脑前写代码。它在自留地生根发芽了,然后极速盘踞整个心脏。
人生着实短暂,如果没有走出那一步,在垂垂老矣、日薄西山时回想起来,也终究还是意难平。人生本就不应该让恐惧或者别人的期望来划定我们命运的边界。
“真好。”
我打心眼里替他高兴。
人的一生中总会有某个时刻,需要坚守自己的决定—— 一个说“这就是我,这就是我的选择”的时刻。
***
沈必终于又出现在了公司里。最近有一个很急的大项目,大家连轴转很久了,办公区一片哀鸿遍野。同事们一边跟他打招呼,一边羡慕他放了这么久的假。沈必笑笑,却没有在他们旁边多做停留,径直走向了他上司的办公室。
“叩叩——”
“请进。”
沈必上司姓刘,不到四十,却有些老气横秋的。许是长期坐着办公,肚子一年年大起来,再加上他原本扁圆的头型、大大的耳垂,和弥勒佛越来越像了。他的脸上也有肉,但颧骨太平挂不住,于是垂下来,在鼻翼周围堆成两道褶子,又活像一只沙皮。不过他的性格倒也和弥勒佛挺像,温和敦厚,比较好说话。
“小沈你可终于回来了。去人事那边销过假了吧?最近这个项目真是忙不过来,你回来的正好。”
“嗯。但我今天来是为了……”
“你不会还要休假吧?”老刘的脸色不禁变了变,“上次你外婆的事后没多久,你又休了两个礼拜的假。你刚刚在外面也看见了,这段真的忙,我不能放你走。”
“不是,”沈必深呼吸一口气,“我今天是来辞职的。我不干了。”
“我知道前段时间落下的工作太多了。您放心,我会做完手上这个项目再走,不会留下烂摊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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