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安可】凤梨酥(1/2)
在南方上大学的几年,真正感受到什么是梅雨季节。那是世纪末的上海,学校的一栋栋楼隐没在居民住宅区里,每次骑自行车上课,从宿舍出发,总要经过一段小区门前的路,路旁买菜的老太太总是坐在一起闲话家常,对来往的大学生早就习以为常。四年里,我能听懂拗口的上海话,但依然不会说一句。每年四五月间,上海就迎来梅雨季节。入梅天里,整个人都没有精神,常常能在寝室里睡一个下午,然后醒过来在小区马路边吃一碗酒酿圆子,晚上溜达到外滩看江景。
黄浦江还没有雪湖宽阔,可是热闹非凡,一座座大桥都在九十年代遍地开花,不像东仙,很多年里只有一座雪湖大桥。我的思维常常这样任意游走,就走到了我不怎么愿意想起的回忆。
东仙,对我来说,那是久远的回忆了。
一九九二年上半年,我与安田一同离开东仙铜雀巷,暂时住到父亲在日照的诊所,兰姨也在那里照应我们。安田虽然比我年长几岁,但那时其实也不过只是二十多岁的女大学生而已,况且一贯是千金小姐。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实是兰姨打点我们两个。在日照待了没有多久,我们就都离开了。安田成为我的姐姐,回到东仙继承她父亲的家业。我和兰姨则在夏天过后去了青岛,我在那里开始念高二。
两年以后我考到上海的大学。在青岛上高中的时候,我和学校里最英俊的男孩是同班同学。他对我这个转学生始终很照顾,我起初有些却之不恭,但时间久了就知道我一定得把话挑明。我告诉他,我接受他的好意,但是只能到这里了,不能再有更深的接触。现在想来,那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在我那样说过之后,并没有转而给我脸色看,仍然对我很好,只是能够看得出来小心翼翼。
我有时非常厌恨自己的绝情,也反复质问自己为什么要那样做。其实我清楚不过,是因为我忘不掉一个人。那就是阿沉。
阿沉,我喜欢这样叫他。小的时候,我们还有他的妹妹深深,三个人常常一起玩耍,都没有什么异样的心思。小学的最后一年,那时候他已经上了初中,换了校服,彼此也不常见到了,那是我情窦初开的时候。整个初中,我都暗恋着他,也躲避着他。后来我终于考到和他一样的东仙一中的时候,他在那个晚上来见我,说着祝贺的话,然后猝不及防地用力抱住我。那时候起,我才知道,原来他也是喜欢着我的。
可是过了一年都没到,我们就因为我父亲的死不得不分离了。离开铜雀巷的决定几乎没有任何需要犹豫的因素,只有他是我放不下的。可是只有十五岁的我,又能决定什么呢?也许我们生错了年代,在那个交流极其匮乏的年代,相隔两座城市真的太遥远。我从在日照起就断断续续给深深写信。说是写给深深,连我自己都骗不了自己。我为什么要写信给一个字都没认全的孩子呢?很多次我写着信,都幻想着阿沉能够看到。这样,说不定他看到了我的地址,就真的会来找我。而这始终都没有发生。在日照的时候,我曾经在信里对深深说,我不喜欢阿沉了。可是到了青岛以后,我仍然记得他,因此拒绝了那个很好很好的人。直到九三年新春,到了父亲一周年祭的时候,安田从东仙过来,三个人吃过年夜饭,我听到兰姨深夜在房间里偷偷哭泣。她始终都保留着父亲的一张相片。那时候我决定真的该放弃阿沉了。犹豫了很久,四月份的时候,我最后一次写信给深深,一开头就说:
亲爱的深深,我想我是要停止给你写信了。同时,我也要彻底放下阿沉了。不是因为我不喜欢他了,而是因为我们大概不会再见面了。他是家庭里唯一的支柱,他必须照顾你们。我只是一个漂流在外的姑娘,我的心想要去往何处,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没办法要求他离开他的家庭,他也做不到。所以,分离,是我们唯一的结局。
写完那封信的时候,我哭了很久。最后,还是把它投递。
然后光年流转,转眼我就在南方上完四年大学。这段时间里,我再也没听到过铜雀巷的消息。听说在九四年,铜雀巷就拆迁了。而那已经与我无关。我想,拆了迁,也许阿沉他们的生活就会好一点吧。大学四年,每次坐火车往返青岛和上海,总是会路过东仙站。有时候我会在东仙看望安田几天,但是从来不曾再到雪湖西岸去过。安田也从没和我说起铜雀巷发生的事。一切都这样飘散如烟了。
本科毕业以后,我申请到了英国念PhD。伦敦是真正多雨的城市,与东仙常年的那种要落不落的雨是不同的。我在伦敦郊外念完一年半的PhD以后,选择留在了英国。有意思的是,我留下来不是为了继续在我的专业女性学上深造,也不是找到了什么梦寐以求的高薪工作。一切缘起于本科的一年,头一回入手一台单反,从门外汉开始跟着摄影社的前辈们学习技术和练习。去伦敦的时候,我带去了我人生里第二台相机,是我一直最珍爱的Sony相机。在我PhD快念完、本来准备好回国的时候,John第一次给我打了电话。他经由一个我们都认识的中间人介绍看过我的摄影作品,而他本身是地理杂志的主编,想聘用我做签约摄影师。我每年会有一笔不菲的经费支撑我去往任何想去的世界角落,只要能够交出足够的作业。
那时候是一九九九年年底,千禧年就要到来。我和很多人一样,总觉得这两个数字之间的跳转一定昭示着某种特别的意义。我们的未来也会因此神秘莫测,充满各种可能。所以,我接受了邀约。
第一年我就去了非洲,从来只存在于新闻里的埃塞俄比亚成为我亲身踏足的地方。
第二年我转战南美,从里约到圣地亚哥到布宜诺斯艾利斯,阿根廷的首都总是如此拗口难念。不过我很想来这里,因为大学的时候我曾经一个人在午夜的小电影院看完了一场《春光乍泄》。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布宜诺斯艾利斯。在那里负责我住宿的华人姓康,很喜欢看足球,二十多岁的时候来到阿根廷,再也没离开过。南半球过了十月份的时候,康先生有一天忽然问我:“Ann,你想过去南极吗?”
于是第三年我去南极。然而旅程比我想象得更折磨,就像驱车在西伯利亚,无论过了多久都走不出那片冰凉的荒原。海上的漂泊时间仿佛被无限期拉长,遥遥无期。终于,在还没有抵达南极大陆的时候,我就一病不起。我几乎是全程神智不清地被送回阿根廷,回到康先生的家里。几天以后我才缓过来。康先生给我做了一大桌饭,像是再过一次二〇〇一年的圣诞。我被那场面触动,问康先生他这么多年难道没有一次回去过吗?康先生说,他在国内所有牵挂的人,都不在了。我忽然哭起来,说:“我想回去了。”
再次见到John,是二〇〇二年夏季的希思罗机场。刚回到市内,他就对我说:“Ann,我有了想要共度一生的人了。”那是他第一次对我说起他是gay。John的爱人来自都柏林。John说他是真的想要和那个人一起过一辈子,所以没有多久两个人就搬去了荷兰。John彻底告别了他前半生所积累的一切,在新的国度重新开始。临走的时候我送他们,对John说:“当初是你把我骗来的,可你倒是先走了。”John说:“Ann,你得留下。虽然说不清什么原因,但是我觉得你得留下,不能回去。”
John走了以后,接替他的是一个法国人。法国人吝于允诺足够的资金让我得以去很远的地方。一年多里我只能游走于欧洲的大街小巷,反倒发现了从前没有注意过的寻常之美。二〇〇三年末,我途经荷兰,不期而访John。
地址是他从前留给我的,在阿姆斯特丹郊外的田园。我敲门进去,John看到我,一时有些意外。我环顾四周,隐然有些一个人住的气息。John说,那个人离开了他。我没有继续追问下去,知道应当在哪里戛然而止。John问我要去哪里。我不回答,反而说:“你为什么不和我一起走呢?”John顿顿,说:“Ann,可能有一天,你到了我这个年纪的时候,无论是否有伴侣,都会想要歇下来,我说的是,永远歇下来。”
可我还不能停留。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John。离开阿姆斯特丹,在恩斯赫德恰逢那年圣诞,所以就留下来过年。转到二〇〇四年,我终于离开荷兰,东行至德国。
二〇〇四年一月十日,我永远记得那一天,人潮涌动的不莱梅车站。
那一天,我原本打算从不莱梅乘火车去慕尼黑。临时买票,在售票窗口前面排起长长的队伍。不知道为什么那天人异常多,而我异常松懈,魂不守舍。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一个人忽然轻拍我的肩膀,轻轻把我揽入怀中,说了一声:“嘿。”
我吓一跳,本能地想要弹开,却被那个人的手看似不经意地扣住。我微微抬眼张望,是一个亚裔男子,目测是中国人。
还没说什么,他就凑到我耳边悄悄说:“你背包拉链开了,后面的人刚才想要偷你东西。你不要有任何反应,继续排队买票。”
我顿时有点蒙,不敢往回看,也不敢有任何小动作,任由着这个突然冒出来的陌生中国老乡揽着我继续排队。我们继续排了五分钟,才终于从这个僵局里解脱出来。那个人也跟着我买了一张去慕尼黑的票。买完票,我们继续并肩往外走,直到确定已经走得够远才停下来。一路无言。
男人说:“你还是看看有没有少什么东西吧。”
我拿下背包,搜索一番。钱一分没少,可是护照怎么找都找不到了。我说:“操,我恨这个鬼地方。”
男人轻笑,说:“好久没听见过国骂了。”
我迅速白了他一眼,说:“不管怎么样,我欠你一个情,虽然我护照丢了,钱还有,临走前请你吃一顿吧。”
几分钟后,我俩坐在车站附近的中餐馆里,一碗饺子和一碗河粉。
我说:“你是本来就要去慕尼黑吗?”
他说:“我住哥廷根,不过本来也没打算去哪里。”
打量他一番,看起来已经超过三十岁。我说:“你是已经定居德国了吗?”
他说:“啊不是,因为一些事,刚来这里一个月吧,过完年应该就回去了。”
我点头,说:“出差啊。”又说:“你的口音听着挺熟的,哪里人?”
他说:“日照。”
我惊喜地说:“我们真是老乡啊,我青岛的。”
他突然有点愕然,不说话。我抬起头看,看见他望着我出神。
吃完饭,他说:“这样吧,我在大使馆认识点人,我先打个电话,你去了慕尼黑直接过去找就行。”
我受宠若惊,说:“那多谢了。”
然后他就开始打电话,说了几句之后,他转头问我:“你的名字是什么?”
我说:“名吗?”
他说:“呃,对。”
“安媛。”
他又盯着我看没反应。
我以为他没听清,又说了一遍:“安媛,安全的安,媛就是……呃……”我一时想不出怎么表达,语塞。
“安媛的媛。”他冷不丁来了句。
眼前的人又在电话里说了几句之后才挂断电话。然后他看向我,说:“真的是你啊。不记得我了吗?”
这一回,换成我盯着他看。我飞快在记忆里搜索这个人,倒回到在世界各地漂泊的几年,大学的几年,再到青岛的几年,然后是东仙。啊不对,还漏了日照的那段日子。
终于,水落石出。
眼前的男人勾起笑意,说:“我是姜城。”
二〇〇五年八月。
出了海关的那一刹那,我才清清楚楚地意识到,我回来了。我不确定这些年里家乡是否有很多变化,因为其实我已经不怎么记得它原来的样子。
回到瑞昌路,少女时代的一切重又袭来。从高二到大四,这里始终是我最后的港湾。而如今,我已经是快要三十岁的人。
兰姨还是很好。我一直没和她说过的是,其实在大学的几年间,我有一度是害怕她的。因为她仅仅凭着对父亲的那一点爱而放弃了自己的后半生,选择无条件地对我好,这让我随着年纪渐长越来越不知道怎么面对她。这也大概是大学毕业后我选择出国的缘由之一。不过,历经这些年在国外的磨砺,很多时刻我都感到,我比自己以为的更想要稳定,更想要一个家。
回到家的第一晚,我显得无所适从。太久没见兰姨,不好就这么只待在自己房间里。陪着她坐在客厅看电视,她也不问我话,问问我这些年过得如何。良久,兰姨站起身,说:“我去倒点热水,你也要吧?”我看着她走向厨房的身影,沉默不语。
兰姨带着热水瓶回来,像是想起什么,递过来一张纸,说:“前些天,一个大连来的小丫头来找你,说是你在东仙的邻居,叫徐深,说是很想见见你,人大概还留在青岛。”
我一时错愕,接过纸条,看着上面的电话号码发呆。
兰姨说:“你该见见的。我知道的,你在东仙过了十五年,过多久你都不会轻易忘记的。”
我说:“嗯。”
兰姨从茶几抓过一把东西放到我手里,说:“吃点吧,你瘦太多了。”
是凤梨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