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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狗与它的骨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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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离开陆地腾空而起的那一瞬间,谌西感到一个新鲜的自己从身体中分离出来,飘浮到半空中开始审视那个旧有的自己,他看到的是一个内心激荡表面强自镇定的青年,他喝了大量的水,差不多每隔一小时就去一次厕所,即使如此,他的心脏仍然鼓胀得像一块吸满水的海绵,又柔软又沉重。他一整个航程吃不下什么东西,胃部隐隐的痛着,是那种不太明显但使人疲乏无力的痛。中途他向空乘人员要了一颗缓解疼痛的胃药,吃下去后稍好了些。由于头一天晚上没有睡觉,他的身体处于极度疲乏的状态,但头脑的亢奋使他在飞行中仍然难以成眠。

飞机向东飞行,穿过了8个时区,历经10个小时,谌西从伦敦的午后抵达了北京的早晨。

飞机在首都机场着陆缓缓滑行的时候,谌西打开手机,忽然想起他还一直没有回复汪小田的信息,他对着手机想了半天,回过去几个简短的字:谢谢,圣诞快乐!

信息发完,才想起中国的12月25日已经过完了。

他在机场直接买到飞施南的机票,迅速办理了乘机手续,大约一个小时后坐上了飞施南的班机,在马不停蹄的行程中,谌西始终没有睡意,由于航班交接紧凑,行程一帆风顺,到施南时刚过午后,天气不错,有一点太阳,基本没有风。许家坪机场外等候着一排出租车,谌西上了其中一辆,要求直接走高速去春牧云。出租车司机明显是老手,车开得又快又稳,高速路上车辆稀少,据司机说,山区的高速公路造价高,收费贵,走的车就少,一般都选择走国道省道,路况也不会差太多。谌西说我有急事。司机笑笑说看出来了。

下午近五点,车子到了春牧云镇上,谌西下车问了好几次路,弄清了上悲山的路口,当地的一位大叔提醒他加紧着点儿,六点之后上山缆车就停了。好不容易赶上了最后一班缆车,谌西松了口气,被大玻璃罩子带着缓缓向山上攀爬,如果不是天气好,估计这会儿天已经黑了,西边的天空漾着一层稀薄的落日余晖,飘在黛青色山尖上煞是好看。谌西有一点着迷的盯着这山间日暮的美景,他一直吸着水的心脏奇异的轻盈了下来,像一只扇动翅膀翩翩欲飞的蝴蝶,马上要带着他去亲历某种奇幻的异境,约会异境中的神仙。

谌西下了缆车才意识到,从半山腰往上去,这座山上还有积雪。他心想,自己终于在圣诞节刚刚过去的这一天看见雪了。来到布家山庄的院门口时,谌西有一种如梦如幻之感,他难以置信自己重返了这座大山,同时也生起了久违的亲切感,仿佛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熟悉的,他方才意识到那曾经短暂的停留在自己脑子里印下了怎样的印迹。院子的门半敞开着,他拿手敲了敲,屋里的人大概没有听到,于是他走进去,来到堂屋的大门边,再度敲了敲,这时门开了,一个梳着齐耳短发的姑娘疑惑的看着他:“请问,你找谁?”谌西向她笑了一下,说:“你好,布春山在家吗?”姑娘打量了一下谌西,说:“你认识我哥?他带客人去滑雪场了,明天一早会回来。”“啊?”谌西没想到春山不在,稍稍踌躇了一下,问姑娘:“你是春山的妹妹?我两个多月前在你家山庄住过,你哥哥接待的我们。”他停顿了一下,说:“那你知道你哥的朋友,住在山上的小曾家怎么走吗?上回我跟着你哥去过一次,记得好像有岔路,我怕天黑了会走错。”“你找非色哥?”姑娘瞪大了眼睛,“从来没有人到这儿来找过他哎,你是他的熟人?亲戚?”“非色……”谌西顿了一下:“哦,对,我就找他,我们是……朋友,很久以前认识的。”

“那你明天再上去吧,今天太晚了,山上有雪不好走。”姑娘让开道,示意他进屋,“今天就在我家住,明早我哥回来让他带你去。”“不,不”谌西忙说:“我必须得今天去,我找他,有一些事情,很急。”“什么事情那么急啊?”姑娘又一次瞪大眼睛,“一晚上都不能等?”“不能等。”谌西点点头,把手中的箱子拉到身前,说:“我想把行李在你们这里寄存一下,然后借一只手电筒,可以吗?”“那是没问题。”姑娘犹疑的看他,“你得想好了,晚上山路特别不好走,雪虽然化了些,但起码还能没到小腿肚,你一个城里人,又不认路。”谌西把行李箱在门廊处放好,对姑娘说:“我走慢些就是了,麻烦你帮我拿一只手电筒好吗?”姑娘回到里屋去取了一只大号手电筒,一个老人跟在她身后出来了,门廊的灯光映在脸上,谌西和老人彼此都认出来了,谌西叫了声:“布大叔”,走近前去握了握老人的手,布大叔惊讶的“嗨”了一声,说“你是姓谌的小伙子吧,你真的来山上滑雪啦?”谌西笑着拿过姑娘手中的电筒,说:“我上山找一个朋友,大叔,我先走了,天越来越晚,再不走来不及啦。”布大叔又惊讶的“嗨”了一声,叫住谌西,“小伙子,这么晚不好上山,我听闺女说你非得要去,那你稍微等下,我叫我家小四儿引你上去。”

布小四儿是一个敦实的小青年,二十出头的年纪,长得憨厚,话少,但为人周到,也细心,带谌西往上走之前,帮他和自己的鞋子上绑了草绳,还在怀里揣了一小瓶苞谷酒,走在路上的时候,总会拿手里的木棍小心的扒拉开路边的灌木枝和长茅草,走起来才知道,如果没有小四儿的帮助,谌西估计自己走到天亮也不见得能到,而且很有可能一不小心摔成半残。他们大约走了四至五个小时,中途两人分享了那一小瓶苞谷酒,谌西被呛过一次后迅速爱上了那种清洌而馥郁的酒香味,苞谷酒激发的能量加上他内心长久积聚的热量合并在一起把他烧起来了,越是接近目的地越是沸腾。好不容易,他看见了那片落满雪的杂树林,然后是同样落满雪的竹林,以及在夜色中发出青白微光的落满雪的屋顶。这一切居然也是熟悉的,就像他曾千百次来过这里,谌西感到眼底涌起了一股温热的浪潮,他在夜色中默默无声的流泪了。

布小四儿一直把他送到竹林边,然后不顾谌西的反对坚持要返回家去,谌西无奈的目送布小四儿下山的背影,直到那束手电筒的光亮再也看不见,然后,他穿过竹林,沿着一小段上坡走到了院子的篱笆边,院子里的积雪比刚刚来的路上更厚一些,雪地中央有一行很深的脚印,从二楼窗户里透出的灯光可以看见那行脚印一直延伸向大门前的阶沿。他还没有睡!谌西感到自己的心又一下子缩了起来,他紧张得几乎挪动不了脚步,兴许是太冷了,而且高山上还有风,他只觉浑身冰凉,体温迅速的流失掉,而脸颊和手心却意外的发烫。过了大概两三分钟之久,他才从这种牙齿打架的紧绷状态里稍稍缓解下来,手心几乎有了汗意,他拂了一下自己的额头,沿着那道脚印一步一步走到大门前,踏上阶沿,阶沿是坚硬湿滑的石头质地,谌西脚下滑了滑,差点摔一跤,在倾倒之前他及时扶住了门框,手肘在门扉上撞击出一声清脆又洪亮的“砰”。

大约五秒钟的时间过后,谌西听见木质楼梯被踩踏发出的“吱吱”声,夜晚太静了,周围任何的声响都被放大了十倍百倍,清晰得如同剧院里的声音特效。谌西觉得自己像中国古小说里那些等待帝王初次临幸的后妃,既期待又畏惧,有那么一刻,他简直想反身而逃,但显然那是不可能的,因为脚步声已经到门前了,门开了,“吱呀”一声,像阿里巴巴念出了他的咒语,而令人目眩神迷的财富就要呈现在眼前。

然而,眼前出现的是一个头发凌乱,穿着睡衣,外面随便套了件臃肿大棉服的男青年,他戴着一副硕大的黑框眼镜,几乎遮去了半张脸,手里拿着一个黑乎乎的烤红薯,那个红薯显然很烫,他将它在两只手之间丢来丢去。门里的灯光是亮的,外面则是黑的,刚拉开门的那几秒时间里,门里的人无法看清门外的景象,当那几秒钟过去,眼睛适应黑暗之后,那只在男青年手中不停丢来丢去的红薯突然失去准头,“咕咚”滚到了地板上,门内的人受到惊吓般后退了一步,一脚踩到了刚刚滚至脚后跟的红薯上,他狼狈的跳开去,一把拉下脸上的眼镜,眼神重新调回去看门外站着的那个人。紧张过度之后的谌西在这时候反而松驰下来,他看着眼前受惊的青年,忍不住笑了。没经过邀请,他自己迈进门槛去,又回身把大门关好,完全傻掉的青年呆立在门边,以一种见了鬼似的目光注视他,他的笑意扩大了,瞧他一眼,弯下身去捡起被踩扁的红薯,举到青年眼前,一张口,声音略显嘶哑,他清清嗓子,问道:“还吃吗?”

非色本能的摇头,事实上他并没有听懂这句话,他不理解眼前的一切,包括走进屋子的这个人,他手里拿着的红薯,他发出的声音,他脸上的微笑,他的那张脸!上帝!如果上帝在的话,请好歹给一点提示,这张脸究竟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在我眼前出现,为什么好像伸手就可以摸到,这张脸不是应该在宇宙的另一个维度,不是相隔十万光年的距离永远只能出现在梦里的吗?非色变成了自己最为厌弃的总有一堆问题的那类人,他之前也从不觉得自己是容易发疯的人,但此刻,他一定是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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