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柏林街头狂想曲(1/2)
接下来的几天Finn大概是忙起来了,除了有一天晚上九点后来酒店跟他们聊了会儿天,其他时间都没有出现,中途托谌家宝给他们带来了两张柏林爱乐乐团音乐会门票。谌家宝更加忙碌,但只要有空她就会约他们一起吃饭或者逛街。
谌西和非色十分悠闲的在柏林街头四处闲逛,他们去了柏林墙,见识到满是涂鸦的东边画廊,绘画“勃列日涅夫和昂纳客之吻”前面围着一堆游客拍照,他们在墙上的涂鸦中发现了不少中国字迹,“钓鱼岛是中国的”、“打倒日本鬼子”……谌西对于中国普通民众具有如此强烈的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情怀感到有点吃惊,非色笑笑说,真要打起来,这些刻字在墙壁上的人估计是逃得最快的那批人。
柏林国立歌剧院也就是原皇家歌剧院,德意志歌剧院,邵宾纳剧院,他们都去看过,还在邵宾纳随机观看了两场舞台剧演出,一场经典剧目《朱丽小姐》,还有一场实验性质的现代歌舞剧。两人都非常喜欢《朱丽小姐》,谌西说也许等我老了,专门去写写话剧,不管能不能上演,以此度过余生也很好。非色笑,那我写,你编剧本,简直绝配。
绝配的两个人在德意志的街道上想象了一下未来,他们都不再是青葱少年,因此不好意思想得过于浪漫不切实际,他们很朴实的计划养一条狗,和三只猫,如果猫狗不发生战争的话,要是老打架,就舍猫养狗,因为狗更加忠实,有时候可以帮他们看家和抵御外来者的冒犯,他们没具体说明这些宠物该养在哪里,但心照不宣的知道,除了悲山1800米,还有哪里更适合养育一只狗和三只猫呢?
他们可能真的就快老了,最近好像总是谈论甚至规划变老之后的生活,就好像除此之外,别无值得操心的事情,他们不约而同的忘记了,在变老之前,还有至少三十年的漫长时光,足够发生很多事情,存在太多变数,三十年连中国的改革开放都差不多走完了一个周期,带来的各方面变化早超出了三十年前人们的想象极限。
所以人们永远无法真正的规划未来,最多只能后悔过往。
为了观赏柏林爱乐乐团的音乐会,谌家宝抽空带谌西和非色去选购了两套西装和两双皮鞋,模特兼服装设计师的品位十分感人,一人着柔软的米灰色,一人着禁欲的正黑色,一人系浅黄色领带,一人系藏蓝色领带,分别配上同色系正装皮鞋,精良的裁剪和设计使两个男青年在室内灯光的映照下熠熠生辉,谌家宝不禁暗自感叹了一下自家哥哥十六岁时的挑人眼光,同时由衷的觉得,倘若谌西不是她的亲哥哥,恐怕连她也忍不住嫉妒非色的艳福。说起来,倒也不能过度怪罪Finn垂涎已久,始终意难平。
他们到达音乐厅的时候还挺早,发现来了很多穿得跟他们一样正式的年轻人在等待进场,这些年轻人大概率是冲着年轻的指挥家杜达梅尔来的,他们来自欧洲各个国家,主要来自西欧,北欧和东欧人也不少,南欧人相对少些,当然德国人最多,非色不太分得清楚,谌西说还是有一定区别的,眼珠和头发的颜色、五官的特点、身材,甚至性格都可以看出一些端倪,比如西班牙人有点自来熟,身材也比较矮小;法国人自我感觉良好,很矜持;英国人长得比较土气,而且表面总是一本正经,意大利人五官比较柔和,肤色偏黑黄,身材也不太高。最高大的是北欧人,面相粗犷,肤色一般都很白晳。
在等待进场的这段时间里,非色依照谌西传授的经验,小声猜测两人视线所及范围内的人们来自哪个国家,他们亲密的靠在一起,轻声谈笑,吸引了不少人有意无意的目光,他们不太在意,他们允许陌生人适度的好奇,毕竟,这个世界上能够勾起人们好奇心的事情是越来越少了。
古典音乐会对观众的音乐素养要求太高,非色对音乐没有什么研究,但奇妙的是,他依然听得热泪盈眶,德彪西、肖斯塔科维奇、贝多芬,莫扎特,瓦格纳,布鲁克纳,勃拉姆斯……这些如雷贯耳的名字对他并不具有引导审美的权威性,但是交响乐的演奏现场本身具有某种宏大、圣洁而辉煌的美学况味,演奏团体规模庞大,各类管乐器与弦乐器严阵以待,轮番上阵,年轻的指挥家杜达梅尔犹如率领千军万马,胳臂甫抬,万鼓齐鸣,手势定格,万马齐喑,人类的群体仪式似乎总是为了营造感动、忠诚与献身的氛围,人们身着盛装,对此顶礼膜拜,艺术此时具有了宗教感,似乎不需要太多理由,非色的泪腺自动分泌了一些液体。
人类的情感好像总与人体的液态成分休戚相关,感动时会流泪,悲伤时会流泪,□□时也有可能流泪,而且以交换□□作一个完满的收尾。但让这些液态成份曝露体外通常被人们认为是一件不酷的事情,因此,我们总想掩饰软弱,掩饰□□,掩饰感动。
非色望向自己身侧的男人,他凝视着舞台,目光专注,神情柔和,他知道非色在看他,但他没有扭过头回视,只是轻轻的抓住了非色的手,非色看了一眼他们扣在一起的掌心,把目光调回前方,他知道谌西也像大多数人一样,不太愿意被别人窥视到自己柔软的内心,但他通过另一种方式把感动传递给他,他扣着他的手指,似有若无的晃动着节拍,自成一派动人意韵,非色的心微微荡漾着,一会儿如埃文河底的水草,一会儿像悲山溪涧的流水,再一会儿又变成了“勿忘我”公寓雨夜的风铃,拂过窗台的晚风……狄俄尼索斯的大提琴声如泣如诉,非色的泪意再一次涌上了眼眶,全世界向他展现的善意令他周身发软。
就像经历了一场与上帝的交流,受到某种神秘的指点,听过音乐会的人们脸上露出一种与神沟通之后的幸福通透之感,他们善良、友爱、彬彬有礼,沐浴着神祇的光辉依依不舍离场。非色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全场唯一一个对音乐技术毫无所知的观众,他觉得自己起码没有太过辜负这场堪称殿堂级的音乐表演,世界上最顶尖的乐团和最顶尖的指挥家之一使这场表演犹如一个大型通神现场,完美实现了人与神的对接,他们是神之福音最精准的传达者。神用音乐、绘画、文学、雕塑、建筑等等一切称之为艺术的事物造福人类,人类总要知道感恩。
一路走出音乐大厅,谌西迫不及待抽掉自己的领带,解开两颗领口处的扣子,“真让人不习惯!”他瞅一眼非色的脖颈,“你不难受么?”非色摇摇头表示还好,指了指门口海报上的杜达梅尔和柏林爱乐乐团,天真的问:“他们……技术特别好么?”“嗯,好吧……”谌西点头,“他们都让一个小笨蛋流眼泪了,能不好么?”非色脸热的转过头去不看他,“我又不懂,又不能睡觉,眼睛都睁得发酸了,应激反应。”“可是我也差一点哭了啊……”谌西笑着说:“杜达梅尔真的很帅!”非色无言以对,只能呵呵。“不过伯恩斯坦才是真正的美男子。”谌西拉着非色的手去路边等出租车,音乐会刚散场,叫车的人多,他们站在街边耐心排队。
“你知道中国有一个叫张爱玲的女作家吧?”非色忽然很有聊天的欲望,“她写过一篇谈音乐的文章,说交响乐是个阴谋。”“但是交响乐的攻势是慢慢来的,需要不少的时间把大喇叭小喇叭钢琴凡哑林一一安排布置,四下里埋伏起来,此起彼应,这样有计划的阴谋我害怕。”谌西慢慢的背诵了一小段《谈音乐》有关交响乐的文字,微笑着看非色不由自主张大的嘴巴,“念高中的时候,张爱玲是我最喜欢的现代华语作家,我妈妈更喜欢她。那个时候我能把她的《私语》完整背诵下来,几乎全部她作品中我喜爱的华彩段落都能背下来,现在只能背个五五六六了……”“太厉害!”非色朝他比起大拇指,“我再喜欢一个作家,好像也没法儿一整段一整段的背诵他们的文字。”谌西笑了笑说:“小时候的热爱很单纯,喜欢一篇文章就把它背诵下来,喜欢一首曲子就默默把它练习一千次,喜欢一个人就把他在心里死死藏个十年……”他目光灼灼的看非色,“传奇全是憨人和偏执狂缔造的。”
非色正想回应他的观点,他却又突然回到了先前的话题,“张爱玲谈论交响乐还有这么一段:‘所以交响乐常有这个毛病:格律的成份过多。为什么隔一阵子就要来这么一套?乐队突然紧张起来,埋头咬牙,进人决战最后阶段,一鼓作气,再鼓三鼓,立志要把全场听众扫数肃清铲除消灭,而观众只是默默抵抗着,都是上等人,有高级的音乐修养,在无数的音乐会里坐过的;根据以往的经验,他们知道这音乐是会完的。’你知道吗?当时我对大提琴、交响乐、一切形式的音乐都怀有至高无上的敬意,猝不及防的看见这么一段论述是什么感受?简直愤怒,觉得音乐的神圣性受到了冒犯,她把音乐说成需要抵抗的东西……但当我冷静下来再多读几遍,就觉得她只是说了真话,再后来,我就从一个艺术神圣论者变成了现在这样……”“现在是怎样?”“艺术游戏论者吧,玩弄艺术,享受它,有时候也把它用作安慰剂,或者躲避现实的港湾。它跟其他游戏的区别就是获得快感的来源不太一样,艺术的快感多半来源于自我感动。”“所以人们总是说献身于艺术?”“嗯,有道理。比如你坐在音乐厅里为一场交响乐演奏流泪,你知道,其实技术再完美也很难使人感动到哭泣,只有虔诚、崇高,或者悲壮这些灵魂上的共鸣才具备这样的感染力。”
非色默默的表示了赞同。“柏林春天的街头真适合谈论艺术!”他忽然笑了,“跟我说说你喜爱的艺术,或者艺术家?”“好呀,”谌西正色说:“如果这是一个正式的访谈,似乎有必要来一支香烟装深沉。”他眯起双眼,“我对音乐、绘画、文学都特别有好感,当然依照个人天分来说,我还是最熟悉音乐。”他稍稍停顿了一下,“但我选择建筑作为职业,大概是因为它难得的把实用性、技术性与审美性统一在一起,年轻的时候谁都想做完美主义者。”“你现在仍然年轻,”非色小小玩味的打趣,“而且貌美。”“在你面前我永远年轻。”谌西对他微微一笑,“至于艺术家,其实我喜欢很多,一定要说出几个最有好感的话……绘画方面,梵高,高更——好吧我承认自己爱印象派!”他继续道:“音乐的话,巴赫,杜普蕾,啊,这两个人差得有点远;建筑嘛,我曾经疯狂崇拜柯布西耶,现在有安藤忠雄;文学,家当然是曹雪芹,另外狄更斯,毛姆,纳博科夫,张爱玲,简奥斯汀……但是在这些人之外还有一个人你绝对意想不到!”非色被勾起了好奇心,“谁?!”谌西笑着卖了个关子,“给一点提示你猜猜看,中国人,男的,当代。”“范围太广了,我可以给你数出一百单八将来。”“那他就是文学界的时迁,众人眼中的鸡鸣狗盗之徒,在文学史上不入流的。”这还是难猜,非色说了几个名字,被一一否决,禁不住疑心自己知道的中国作家太少了些。谌西无奈道:“真的这么难猜?我以为很容易,中国文坛的痞子流氓,北京侃爷……”非色恨不得以头抢地耳,“王朔!你连王朔的书都读过?”他小小的疑惑道:“据我所知,王朔的作品没有出过海外译本吧?来,跟我说说,关于中国,还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是你没有见识过的?!”谌西不高兴了,“什么叫乱七八糟……王朔被中国文学界瞧不起,难道不是中国主流文学审美太自以为是吗?据我所知,中国人的坏品位太强大了!”“呃,”非色被关于中国人品位的言论狠狠刺了一下,喉头有点发梗,但他无法作出什么有力的反驳,“我就那么一句口水话而已。实话说吧,我眼高于顶的父亲唯一崇敬的当代中国文人就是王朔,不仅作品,包括他这个人。”他回忆起一些往事,“我父亲有一个绘画同行,跟我父亲风格不一样,但画画也非常厉害,而且年少成名。30岁之后因为政治原因被封杀,职业生涯在国内无法继续,生活亦十分潦倒。当时的境况,大多数人是与他划清界线的,即使有人同情也不敢有所表现。只有王朔通过朋友找到他,私人给了他一大笔钱,后来又托人帮他离境……那位画家跟他素不相识,且也只是他帮助过的无数个艺术家之一,他常常资助那些没有钱出作品,或者受到迫害的艺术从业者,很多人并不有名,大都默默无闻,但他从不问缘由,没想过回报,哪怕他自己后来在北京买不起一套像样的房子。”谌西呆了呆,“他现在年纪很大了吧?那他住哪里?怎么生活?”非色笑了,“一个漂亮的女明星给他买的房子,当然也是受过他指点和提携的人。”谌西松了口气,接着又叹口气,“真正的艺术家都是天使。……像王朔,当局忌惮他,人民没准更讨厌他,当然,没有任何一个社会或者ZF会对它们的反叛者手下留情。……你知道我是怎么遇见王朔的吗?十四五岁吧,我随父母回国探亲,我们一群孩子百无聊耐,有一位在北京念大学的表姐放假回家带了一套《王朔文集》,厚厚的四本还是五本,这位表姐抓我们在家里强迫读书,我、谌沐慈、谌家宝被一人分了一本《王朔文集》,我很快看入迷了,这位作家太独特,拥有一套我完全陌生的话语系统和表达模式,其实有很多笑点我根本抓不到,不怕你笑话,我最先是被《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打动的,接着读了《空中小姐》、《过把瘾就死》,如今想来,王朔对爱情的描述其实充满了乌托邦式幻想色彩和女性式的感伤柔情,如果以我现在的年纪初次阅读,……我想我依然会被打动。不得不说,爱情本来就是一种乌托邦游戏。而且,你知道,青春总是相通的,我看懂了《动物凶猛》,直到后来我对《橡皮人》、《顽主》、《看上去很美》这一类的作品也相当有感觉。后来几年,拜表姐所赐,又陆续读到了他的一些随笔,包括近些年的《知道分子》、《致女儿书》等等,他实在是个文笔非常动人的语言天才,感染力特别强,而且他比一般人更诚实,对自己毫不留情,他的清醒与诚实同在,仿佛与生俱来,可能正因如此,他在中国文学史上没有姓名……”非色苦笑说:“也不是完全没有姓名,只不过历来被看作旁门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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