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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时间站台空无一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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谌西离开不久,非色慢慢爬起来,昨晚他几乎一刻也没睡着,现在依然没有睡意,他靠着床头坐了一会儿,掀开被子起床去洗漱,穿好衣服,带上一点零钱,从勿忘我公寓慢慢往东城区走,其实在最近的一个巴士车站就可以搭乘去东城的车,但反正有一大把的时间需要打发,他在街上慢慢走着,不时碰见几个迎面而来的行人,脸上全都带着目的地明确的笃定之色,不像他一脸茫然,一看就是那种无方向的人,是这个城市的迷路人或流浪者,无根的浮萍——非色想起了自己初到爱丁堡的那两年,他不安,惶惑,无端想念国内曾经熟悉的那些人,甚至想念父亲,当然,最想的是顾怀悯,那个生活技能甚至比他父亲还差,但一直在勉为其难照顾他的年轻男人,是啊,谌西说得没错,他曾经依恋他,六岁到十一岁之间,顾怀悯是他最亲近的人,哪怕他一早就知道顾怀悯爱他的父亲——他比所有人想象中都还要更早熟一点,更阴暗一些,十岁他就见识过了最复杂的成年人的世界,艺术家群体真是一群令人厌憎的生物,不少看上去匪夷所思的事件发生其中,令他无法对这个世界维持一个好印象,为此,他不仅仅憎恶他的父亲,他还嫉妒他,不仅仅因为父亲的不负责任,更主要的是因为他拥有那么多的谄媚……还有爱,包括顾怀悯在内,就连顾怀悯对他的好也不过是因为他是他父亲的儿子。

从小他就只是一个附属品般可有可无的存在,父亲视他如无物,母亲弃他如敝履,他们各有各的理由,从不反省自己的自私。他跟顾怀悯的亲近是因为只有顾怀悯把他当作一个人来对待,就算顾怀悯本质也是个自私的人,但起码他倾注了一些爱给他,爱屋及乌的爱,他是那只可悲的“乌”——对于一个乞讨者而言,顾怀悯就是那个仁慈的施主——非色一度对他感恩戴德,奉若神佛。

因此,当他离开上海,去到异国,他变得异常忧虑,特别是头一年多,尽管母亲和继父对他很周到,也从没见他真正开心过,他保持一种神经质的紧张,不自然状态,对妈妈跟对继父一样礼貌而生疏,不让他们感受自己的任何情绪,他封闭自己,不跟母亲交流,更不与同龄人交流,在学校独来独往,从不主动与人接触——直到顾怀悯来了爱丁堡——他简直不敢相信,顾怀悯像一根把他从死水中拉上岸去的救命稻草,自从他到了爱丁堡,在一家画廊落脚,他便几乎天天往顾怀悯住的地方跑,以向他学画为借口,一呆就是一上午或一下午,有时候甚至要求留宿……顾怀悯依然把他当作曾向靡的孩子那样怜爱,带他吃东西,教他画画,把工作画廊的老板送他的各种酒悄悄给他尝……他渐渐长到十六七岁,从一个冷僻少年变得开朗了一点点,他认为自己爱上了顾怀悯,他故意在他面前喝醉,睡在他的床上,眼看着顾怀悯上钩了,但那老男人居然又胆小如鼠的退却了,非色有些懊恼…。爱丁堡的春天和夏天有点模棱两可,气温相差不大,下雨天是常态,几个月之后,他在母亲工作的剧院看了一场话剧,这是他人生中最奇特的一个转折点,如醍醐灌顶,如鸿蒙初开——他惊觉自己犯了一个最可笑的错误——那就是把依恋当□□情,把顾怀悯当作心动的对象,他开始无比庆幸顾怀悯没有在那一晚上了他,否则,他还有什么资格去谈爱情,去谈初次相见的疯狂倾心,去谈那一晚令他彻底难成眠的少年!

如今,那少年来到他的现实里,他对他为所欲为,为他色授魂与,他看过他最私密的样子,……非色眼里突然间涌满了泪水,在巴斯美丽恬静的街道上,他感觉到一股无能为力的悲凉,他不知道这是怎么了,难道他不应该感谢上苍的眷顾,让他有如此非同一般的好命得来美梦成真吗?也许是因为那少年美得过于虚拟,太像一个不真实的梦境,才让他不安,惶恐,患得患失,这其实是一种时常隐没在他灵魂深处的情绪,有一种令人恐惧的熟悉,就像他从上海初到爱丁堡时,莫名的忧愁扼住了他的喉咙,使他陷入一种长久的窒息的封闭之中。

他又像当初一样想起以往那些熟悉的人来,顾怀悯,曾向靡,他同时想起了母亲,那些爱丁堡的雨天里,母亲牵着他的手从圣大卫街走过,走到维多利亚大街附近,拐过两个长长的巷子,走到一座古老的灰青色大楼前……

非色觉得双腿过于沉重,他慢慢泛起一些力不从心的感觉,还好,街边的小花园是一个歇息的好去处,他靠坐在一张长木椅上呆呆发愣,尔后看着一只蜗牛慢慢爬上一株高大植物的枝干,一个骨碌摔下去,又慢慢翻身从根部开始爬起,蜗牛的旅程太漫长了,但非色有的是时间看它如何跌倒,翻滚,重新攀爬,如此反复着,那真是一只愚蠢又倔强到家的蜗牛,它就不知道换一段旅程么?天慢慢的暗下来了,巴斯的风照例开始在城市各个角落吹拂,各种车辆一趟趟过去,渐渐的亮起了前灯,不久,这城市有了星星点点般的光亮,逐渐汇成一片,非色恍然意识到,哦,天这么晚了!

他拖着发沉的双腿开始慢慢往回走,但是不久即发现,好像走岔了,他有点迷路,天太黑,不太容易分辨道路和方向,手机在公寓里,走的时候忘了拿,他本来也很少用,这个城市里没多少人会联系他,他身上有一点零钱,他走了半天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巴士站,等了很久却发现没有巴士经过,他仔细看了一下,猜测时间已经过了最末一班车的点。他只好再度往前走,尽力往繁华一点的街区方向行进,希望碰到一辆出租车,这个愿望在近半个小时之后终于实现了,他在一个不认识的街区搭上一辆车,看了眼出租车上显示的时间,午夜十一点五十一分,还好,他心想,总算没过零点。然而车子行驶了不短的时间,回到勿忘我公寓楼下的时候已经接近凌晨一点,非色下了车,感到有一点紧张,他重重捶了捶自己的腿,准备快速的上楼去,刚踏进楼门,发现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楼梯口那里堵住了他的路。

非色停下来,有些瑟缩的踌躇着不敢上前,他看见谌西那张阴云密布、风暴欲来的脸,他嘴唇动了动,却没能说出话来,几十秒的令人窒息的沉默过后,谌西走上前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几乎是一路拉扯着他走上五楼,进到屋里,谌西把他扔到沙发上,“你去哪儿了?”他俯身低头逼问他,“为什么才回来?为什么不带手机?”非色垂下眼睛,他处于惊慌中,同时觉得浑身疲惫。“说话啊!”谌西咬牙切齿,眼睛里像有两把利刃要割伤他,“我找了你整整十个小时,跟疯了似的,我担心得想杀了我自己,还有你!”他从裤袋里掏出非色的手机扔到他身边,“我以前跟你说过多少次?出门一定要记得带手机,要么就带上我。你都忘了?还是说,你根本就没有听进去?”“我不是小孩子……”非色轻声辩驳:“我只是晚回来一会儿。”“晚回来一会儿?”谌西感觉自己的怒气提到了一个新的高点,“现在凌晨一点,那么你的一会儿是多久?即使没带电话,难道你找不到一个公用电话打给我?你完全不考虑我会担心吗?”“我以为你去看Finn,不会那么早回来……”“我中午回来,因为担心你不吃午饭。”谌西深吸了一口气,“谁知道一回来家里没人,手机在卧室的床上,我等了大约一个小时,你还不回来,我当即决定出门找你,雨夜咖啡店,维多利亚博物馆,附近超市,跳蚤市场,市区里你有可能去的所有地方……甚至东城,那个约瑟夫画廊……”

非色悚然而惊,抬头看他,果然是他的男人,连他心里想去什么地方统统知道——约瑟夫画廊,只不过他中途放弃了,顾怀悯这根救命稻草也没能使他凭空生出翅膀,非色挫败的暗自叹息了一声,说到底,这座公寓才是他的归途和目的地,因为这里住着他的少年。非色仰起脸,认错的求饶,“对不起,”他小小声说:“我迷路了。”“迷路?十几个小时?巴斯有这么……”“西西,对不起,对不起,”非色伸出手把他的男人勾到自己身边坐下,“我真的就是迷路了,我觉得在家里有点闷,没什么事做,于是出去透透气,走了好一阵子,又有点累,在一个街边公园坐了很久,有一只蜗牛爬树,总是掉下来…然后再重新爬上去…有没有一点像推石头上山的西西弗斯?……哦,我忘记时间了,等到天黑的时候往回走,不太认路,走错了街区,在一个车站等了很久巴士发现过了点,那一块出租车少得可怜,再往前走了几个街区才搭到一辆……我的腿都快走断了……”

谌西带着无奈的神色看他,绕到他面前蹲下身,把他的裤腿往上卷起,轻轻揉捏他的小腿肌肉,“是不是这里酸疼?”他轻声询问,“你等一下,我去弄点热水来。”不一会儿,他拎过来一个装满热水的小桶,用毛巾蘸了热水敷在非色膝关节和小腿肚上,隔两分钟拿下来蘸热了再敷上去。他把非色的双脚抱起来放进自己怀里,“这样会好点吗?”他用一点力度按摩他的脚底,“痛的话就告诉我。”

非色在灯光下端详着谌西,以一种如梦似幻的迷离眼光来看,眼前的他有着令人不安的美,眉如墨画,眸如点漆,鼻如悬胆,唇如蔻丹……非色想把世界上所有用来形容好相貌的狗血词汇一古脑的堆砌在他身上——只有他配得起这些夸张的修辞和极致的意淫。大约是感受到了非色的凝视,谌西微微侧头看向他——以一种平易近人的客观眼光来看,他仍旧令人疯狂心动,五官典雅,神态柔和,桔黄色灯光的笼罩使他看上去有一股说不出的亲切与恬静,此时,他眼中流露出的关切让非色有一种五体投地的冲动,他对他的慈悲无以回报,唯有膜拜,匍匐在他的身前,亲吻他足下的土地。

然而,谌西此刻并不得知非色心中怀有的圣洁向往,他认真的揉按了一会儿怀里苍白瘦削的双足,轻声问询,“还疼吗?”没有得到回应,对方有点恍惚的看着他,但似乎心思又飞出去了很远,谌西猜想他在神游,为了唤回他,他把他的一只脚捉起来,嘴唇在踝骨上轻轻的吻了一下,果然,对方的腿受惊般弹跳了一下,接着迅速收回双脚,“别这样。”非色眼光闪到一边,垂落下去,“脚没洗。”

“现在洗吧。”谌西重新捉住他的双脚,把它们放进装满热水的桶里,水已经变温了,脚放进去很舒服,水包裹着非色的小腿肚,有点麻麻酥酥的微漾,谌西蹲下身用双手抚摸他的小腿和双脚,非色闭上眼睛,感受这种来自上帝的恩宠,在自己快要落泪之前,他哑声说:“西西,我们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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