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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逐 兔(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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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引:苦难呵!我的坟墓,请离我再远些。苦难呵!我的兄弟姐妹,请离再近些。

第三章逐兔

为了更换一下口味,我也试图去追逐那雪野里的野兔。顺着它们的足迹我按图索骥顺藤摸瓜找到它们的藏身之处,在田野深处的空白之地那平平坦坦的场院上,堆着一个个的麦秆垛金金黄黄的隆起就象一个个的蘑菇的造型,也象一个个的蒙古包,还有那四四方方象屋宇形状的玉米秆垛,在场院周边都布满这些草垛,它们都被厚厚的冰雪覆盖,它们的窝巢就隐藏其中。其实不看这些足迹,凭借着我的嗅觉也能够找到它们的所在,在野外生存了这么久,我的语言功能虽然退化了,但我的嗅觉却日渐发达,我觉得方圆十里之内我就能嗅到食物的种类与方位。我觉得上天其实是最公平的,当你的某些功能丧失但其它方面的能力就会随之增强,这也是与外界的生存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它们的窝巢处总是散发着那种腥骚的味道,狡兔三窟,就是十窟也知道它们的所在,哪个味道浓烈它们就一定呆在哪里,我发现我的嗅觉越来越灵敏,空气那么寒冷,好象那种味道也清淡到几乎为零,但我还是能够准确地将它们锁定。我用一根细长的枯树将它们赶出来,它们就在雪野里四散狂奔逃跑,我手里拿着那长长的顶部尖锐的枯树,如同那原始社会时期的长矛,我赤着脚在雪地上象只猎犬一样狂追着,连我自己都惊诧,我奔跑的速度真得就象猎犬一样,虽然我是人,一个野人,如今却干起狗的活儿,清楚地记得从前我是带着狗追逐它们,如今我要亲自出马了。野兔使出它的全部技巧闪、展、腾、挪,试图将我甩掉,而我有好几次几乎将它踩在脚下,本来可以轻而易举地将它擒获,而我却是故意将它放走,我把这种生与死的追逐较量变成一种游戏,寒风吹过我身体,我的皮肤麻木得没有知觉,那疤痕重重叠叠的皮肤就是我的衣着,我的铠甲战袍。野兔那蹬起的雪花落在我的皮肤上,瞬间融化成为水滴或水蒸气。旷野那原本平坦完整的积雪平面上,变得异常凌乱,踩满了我还有这野兔的脚印,最后觉得再继续追逐索然无味,就索性停驻下来,摆好掷标枪的造型,将手中尖利的长棍象标枪一样掷了出去,白白的雪地上出瞬间有许多颜色深红的的梅花绽放,它被死死钉在地面上,但它的四条腿还在胡乱地蹬踩,却是寸步难行。我将这兔肉烤食,把兔皮捆绑在腰间,并不是为了取暖,却是为了遮羞,因为我的衣服已经朽烂得荡然无存,我虽然是一个野人,但野人也是人,野人也有羞耻之心。

这种原始的狩猎方式,在记忆中那只是童年的游戏。不曾想几十年后,这种游戏却成为自己的生存方式之一,正所谓艺不压身。那时候我是带着我的金黄色的猎犬奔跑在故乡的雪野,追逐着野兔,我只是看着它们在白白旷野追逐。追逐卷起千堆雪,你看不到它们奔跑的身影,只看到两团雪球在翻滚奔跑着前进,只有靠近它们,才能够看清它们的颜色,棕色的野兔,金黄颜色的猎犬,它们奔跑起来,如同雪野燃烧起来的一团火焰,那猎犬被我称之为火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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